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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学(2005-9)-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涉外法定继承 涉外遗嘱继承 涉外无人继承财产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 涉外法定继承 · 其法律冲突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 法律适用原则的两种主要制度 1、 同一制,也称单一制 2、 区别制,也称分割制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同一制 同一制 指在涉外继承中,不将遗产区分 为动产和不动产而是作为一个整 体依据同一个法律适用原则确定 准据法,即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 属人法 身份关系 同一个法律适用原则 同一个准据法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例一 A国 B国 C国 被继承人 不动产 动产 不动产 动产 在所有国家的遗产--适用A国法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区别制 区别制 指在涉外继承中,将遗产区分为 动产和不动产,分别依据不同的 法律适用原则确定准据法,即动 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而不 动产则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财产关系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例二 A国 B国 C国 被继承人 不动产 动产 不动产 动产 A国不动产--适用A国法 B国不动产--适用B国法 所有动产--适用A国法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同一制和区别制的比较 · 同一制 法律适用简单 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困难 · 区别制 法律适用复杂 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结果 有效地处理不动产继承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 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遗产管理人制度 继承的开始、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继承的承认与放弃以及继承权的取消和丧失等 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民法通则第149条的规定 : 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四条  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 遗嘱继承以存在有效遗嘱为前提 遗嘱继承所涉及的各有关问题,如遗嘱能力、遗嘱形式、遗嘱的实质有效性和遗嘱的变更及撤消等 区别制 单一制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遗嘱能力 有关时际法律冲突的问题 · 立遗嘱人死亡时的属人法。 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前,遗嘱并未产 生任何权利 · 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的属人法。 在某些无行为能力情况下完成的行 为不能在以后成为有效的行为 · 尽可能使遗嘱有效的原则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遗嘱形式 海牙《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 宽松灵活的法律适用原则 影响很大 (1) 立遗嘱时所在地法; (2) 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国籍国法; (3) 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住所地法; (4) 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法; (5) 就不动产而言,物之所在地法。 符合其中之一,即为有效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实质有效性 · 意思自治原则的采用 个别国家 选择其立遗嘱时和死亡时的属人法 与公共政策不相抵触或未规避强制性法律 · 时际法律冲突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变更及撤消 · 新遗嘱撒销先前遗嘱 与立遗嘱同 · 焚毁或撕毁先前遗嘱 动产 撒销遗嘱时的住所地法 · 遗嘱将因后来婚姻而被撤销 动产 结婚时的住所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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