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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实践教学规范淮阴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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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管 理 学 院
实 践 教 学 规 范
淮 阴 工 学 院
2009年3月
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实践教学规范
(试行)
为了加强内涵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办出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根据学校实践教学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实践教学特点及条件,特制定本规范。
一、实践教学的目的
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将知识转化为技能。
二、实践教学的内容
(一)实验教学
1、课内实验
2、独立设置的实验
(二)实习教学
1、课程实习
2、专业实习
3、毕业实习
(三)论文教学
1、学年论文
2、毕业论文
(四)社会实践
1、第一课堂实践: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社会实践环节
2、第二课堂实践:包括三下乡活动、大学生创业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节假日兼职实践、勤工俭学等。
三、实践教学的组织
实践教学实行院、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组织结构。以系为单位,专业教研室为主体,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为责任人,院负责协调、监督、检查、考核。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职责:在专业教研室主持下,负责所承担的实践教学指导书起草及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报告的批改及考核、实践教学资料的收集、编制、填写、规范、上交、自身实践教学总结、实践教学意见的征集,做到不断的改进提高。
专业教研室职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每学期实践教学任务的安排;实践教学大纲的组织制定;实践教学过程的指导与协调;实验项目的开发;专业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
系职责:本系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实践教学计划的落实;实践教学过程的协调;对专业教研室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督促;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指导、配合专业教研室进行校外实习基地的选点与建设。
院职责:教务科负责全院实践教学任务统筹安排;校、院间信息的上传下达;对系、专业教研室实践教学工作的督查、考核;院实践教学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实验中心负责实验教学的软硬件正常使用;实验教学的统筹安排;实验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协助实验教师进行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室自身的管理;实验室维修、保养、建设。院督导组负责实践教学的督查。院行政负责对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实践教学的总体规划与建设;实践教学制度的修订;实践教学中遇到的难题协调解决。
四、实践教学的形式
1、集中实施形式:对大多数实践教学可采取此形式。
2、分散实施形式:对少数因条件限制或确需以小组及个人进行实践教学的项目,可采取此形式。
3、校内实施形式:对实验教学、部分实验性课程设计、需在实验室进行的模拟仿真实习等可采取此形式。
4、校外实施形式:对社会实践、多数课程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可采取此形式。
五、实践教学的程序
(一)实验教学
1、各专业教研室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学生能力及技能培养的目标与要求,事先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教材》。
2、各专业教研室应在上学期选配好下学期实验教学的指导教师,并给予提醒及指导。
3、实验指导教师接受授课任务后,先要根据实验大纲和实验教材制订实验指导书,暑假或寒假准备好实验教学进度表、实验教案或课件或备课笔记。
4、实验指导教师须事前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仪器设备,能在实验中排除常见的故障;对新开实验的指导教师,需事先熟悉仪器设备,通过专业教研室组织的试讲和试做。
5、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实验指导教师须按时向实验中心提交本学期《实验教学进度表》,其中包括实验项目、所属课程或专业、实验班级、人数、分组情况、拟用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由实验中心统一编制《实验教学课程表》,具体安排使用的时间及实验分室,并报院教务科备案。
6、各类实验课开课前一周,实验室须做好仪器设备、网络及消防器材等准备工作,确保实验课准时开课。实验指导教师须下发《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教材》,布置学生预习。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时间或实验项目)做实验时,实验教师须填写《实验调停课报批表》报系主任审核,分管院长批准,由实验中心负责重新安排实验时间、地点,实验指导教师负责通知到学生,同时报教务科备案。
7、上实验课,实验指导教师必须树立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指导思想,言传身教,严格要求,培养学生良好学风和动脑动手能力。
实验指导教师上实验课须携带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教材或教案、实验教学进度表、平时成绩考勤记录本、课件或备课笔记,杜绝缺件上课。
8、上实验课,实验指导教师须提前到达实验室,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实验开始前,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的实验预习情况,指导学生规范地填写相应的实验记录;对违反以上要求的学生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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