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PAGE PAGE 1 更多电子书,请访问/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简称“沈阳物协”。英文名称ShengYang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缩写:SYPMA(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由依法工商注册并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并经政府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与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的“双向服务”方针,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与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广大会员企业的愿望和要求,规范企业服务行为,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沈阳市房产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沈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协会的活动区域为沈阳市,办公地点设在: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8号甲,邮编:110013,电话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学习、宣传、贯彻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探讨物业管理模式及方法; (二)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立法,代表会员参加政府的决策论证和调研,向政府反映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提出行业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监督推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恪守诚信原则;组织行业评比、行业检查,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对违反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考评、等级评定等工作; (四)开展行业调研,掌握本市物业服务行业基本情况,为会员企业的服务和发展提供多种服务,收集整理国内外物业服务信息,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国内外研讨会,进行技术和学术交流,举办各类业务技术培训; (五)推动行业内外的横向联合,加强与国内外物业服务界的合作,为本行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代表本行业参加国内外专业会议,接待国内外来访团组; (六)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帮助会员单位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为会员单位的正当行为提供支持; (七)协助或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开展的各项工作; (八)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为沈阳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经济组织以及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事业单位,本协会只设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和愿意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所必备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等相关材料; (二)经本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 (三)由本协会秘书处下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 (三)获得本协会提供培训、咨询、信息资料、纠纷处理、业务指导、经验交流等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决议,遵守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利益;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努力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四)按期交纳会费; (五)主动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等。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向协会秘书处递交书面函件,并退还会员证书。会员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自动退会。 (一)自行停产或转产; (二)破产; (三)依法撤销; (四)连续二年无正当理由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法违规,或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严重损害行业声誉的行为,经理事会2/3与会者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公示。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或被除名后,不得再以本会成员的名义进行活动,缴交的会费不予退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协会由全体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对本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

文档评论(0)

pangzilv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