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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保险发展简史
廊坊师范学院
经济学院
第一讲 保险发展简史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掌握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了解各种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以及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熟悉中国保险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并能运用历史经验和教训分析我国目前保险业的基本发展状况,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向。
重要内容: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条件,英国及其劳合社在海上保险乃至整个国际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目 录
一、 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二、 各种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各国保险业的发展
保险的社会代价
一、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1、保险产生的前提条件:风险及其造成损失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无风险,无损失,也就无保险,保险是人们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一种方法。
2、保险产生的物质条件:剩余产品的增多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物质条件。保险作为一种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方法和手段,实际上是一种后备制度,而后备制度的建立只能是在人们满足了当前的需求后才能实施。
3、保险发展的经济条件: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经济条件。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对保险的极大需求,是保险基金形成的必要条件,是保险发展的经济条件。
二、 各种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海上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火灾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人身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责任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保证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6、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世界各国有关保险的渊源传说纷纭。据古史文稿的引证和推论,远自奴隶社会起,已有互助救济的群体方法和活动。约在公元前四五世纪,古埃及的石匠曾采取集体扶助办法,帮助石匠及其亲属解决生活困难。古希腊也有由宗教信仰相同的人或同行业的工匠集体采取救济受难者的方法。古罗马的丧葬互助会,以参加者按规定交纳的摊款,支付会员死亡后焚尸和坟穴的费用。古巴勒斯坦对被盗或被野兽吞噬的牲口,采取由群体的牲口饲养人共同负担损失的办法。公元前20世纪,古巴比伦(Babylonia)时代,国王曾命令僧侣、法官及市长等,对其所辖镜内居民征收赋金,以备救济火灾及其他天灾损失之用。公元前10世纪,以色列(Israel)王所罗门(Solomon)对其国民从事海外贸易者,课征税金,作为补偿遭遇海难者所受损失之用。这种为个体和群体利益所采取的救灾和补偿损失方法,已开始孕育了保险的胚胎。 1、海上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近代保险业的发展是从海上保险开始的,这与海上贸易的发展和海上运输风险较大的缘故是分不开的。
一般认为,共同海损分摊的方法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形式。公元前18世纪前后,是一个海上贸易兴起的时代,从事海上运输是当时的生财捷径,当然也是冒险的途径。为了减少损失,腓尼基人从古巴比伦人的海上保险意识中得到了启发,他们抛弃部分货物,减轻船体重量,渡过突起的风口浪尖。为了使抛弃的货物损失能得到合理补偿,其损失由全体受益者共同承担。当时,地中海沿岸的商人们,已共同默守着一个原则:“我为众人,众人为我”。到了公元前916年,腓尼基人将这种共同海损的做法在罗地安商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凡因减轻船只载重而投弃入海的货物,如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来分摊。”有了法律的保护,腓尼基人航海贸易的信心更足了。
在海上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公元前700年在古希腊产生的船舶抵押借款被人们称为是海上保险的前身或雏形。由于在这种借款关系中,债权人承担了船舶和货物航行的风险,因此船舶抵押借款的利息大大高于一般借款的利息,当时一般借款的利息为12-18%,而船舶抵押借款的利息为24-36%。超出正常利息的部分称为“溢价”,实际上就是最早形式的海上保险费,后来人们曾沿用“溢价”表示保险费。从此以后,在向海上保险发展的过程中,又经历了假设买卖、保险借贷等两个阶段。直到1384年,当第一张海上保险单即比萨保单正式运用于海上保险经营时,海上保险才真正诞生于世。
14世纪以后,随着海上贸易中心的转移,海上保险自意大利经葡萄牙、西班牙,于16世纪初传入荷兰、英国和德国。在这期间,许多国家对海上保险立法和保险单格式标准化做出了贡献:1523年,佛罗伦萨在总结以往海上保险的基础上,率先制定了一部完整的条例并规定了标准保单格式。1563年安特卫普通过一部法令,对海上保险及保单格式作了规定。此后,海上保险在英国步入正规,发展为现代海上保险。1574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特许在伦敦皇家交易所设立保险商会,办理海上保险业务。1601年,伊丽莎白女王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成文法,即《涉及保险单的立法》。1683年,伦敦塔街的劳埃德咖啡馆由于地理位置非常优越,成为海上保险的交易中心。1720年,英国议会通过立法,特许伦敦保险公司和皇家交易保险公司作为公司法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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