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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国际税务筹划通论 第一节 国际税务筹划概述 第二节 国际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第三节 利用国际避税地的税务筹划 第一节 国际税务筹划概述 一、国际税务筹划概念 国际税务筹划就是在不违反相关国家的有关法律(主要是税法和税收协定)和国际公认准则(惯例)的前提下,跨国纳税义务人为实现企业全球财务目标,而进行旨在使全球税务负担最小化的一种税务谋划或规划。 第二节 国际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国际税务筹划的基本方式就是跨国纳税人通过利用或套用有关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利用其对企业经营有利的规定,以及利用其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避免国际双重缴税,规避纳税主体和纳税客体的纳税义务。 三、人的非流动税务筹划法 (一)纳税人住所的虚假迁移 (二)纳税人不迁移住所 1. 成为低税国非居民 2. 利用信托形式 (三)纳税人的变相流动——套用税收协定 1. 套用税收协定的概念 套用税收协定( treaty shopping )是指非缔约国居民利用国际税收协定的某些优惠条款,设法使自己的应税行为符合其有关规定,以此全部或部分得到税收协定提供的本不应由其享有的税收优惠待遇,进行国际税务筹划的方法。 2. 套用税收协定的常见方式 (1)建立直接导管公司。 (2)建立脚踏石导管公司。 (3)直接利用双边关系设置低股权控股公司。 四、物的流动税务筹划法 (一)避免成为常设机构 (二)利用常设机构转移收入与费用 1.利用常设机构转让营业资产 2.利用常设机构转移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类似的费用 3.利用常设机构转移管理费用 4.利用常设机构之间的劳务收费 5.利用常设机构亏损 6.利用常设机构所在国之间的汇率变化 (三)利用关联企业间转移价格转移收入和费用 (四)利用国际避税地 五、物的非流动税务筹划法 1. 利用延期纳税的规定 2. 精心选择国外经营方式 3. 利用税收优惠和低税点 4. 利用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 (Thin Capitalization)是指跨国纳税人为了减少应纳税额,采用债权方式替代股权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 第三节 利用国际避税地的税务筹划 一、国际避税地的概念 国际避税地(tax havens)是指具有如下特征的国家和地区:不课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者课征的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税率,远较国际一般负担水平为低,或者向非居民提供特殊税收优惠,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能够进行国际避税等国际税务筹划活动。 二、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一)纯国际避税地 (二)完全放弃居民(公民)管辖权,只行使地域管辖权 (三)其他 三、利用国际避税地的税务筹划 (一)通过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进行税务筹划 1.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常设机构 2.通过收入与费用的分配向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转移应税所得 (二)通过基地公司进行税务筹划 1. 在国际避税地建立独立法人地位的基地公司 基地公司又分为典型和非典型两种。 2. 基地公司开展中介业务 3. 在中介业务中使用转移价格手段 尚辅网 / (一)国内与国际税务筹划的联系 动因相同 目标一致 互相依存 方法、技术相同或相似 【例15-1】在中、德两国签订的《中德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规定:如果中国公司在德国设有子公司,且中国公司在德国子公司中控制的股权不超过25%,可以享受预提税优惠。如果中国的跨国公司在德国拥有全资子公司,则该跨国公司可以在我国境内先组建五个子公司,分别注明拥有德国子公司少于25%的股份,从而在中、德之间的税收协定中享受优惠待遇。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国际税务筹划中与国内税务筹划一样,都使用分割技术进行筹划。 (二)国内、国际税务筹划的区别 客观原因不同 对纳税人的意义不同 筹划的方式、方法有所不同 二、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个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形成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 三、国际双重纳税 国际双重纳税是国际双重征税的对称,是指同一纳税人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跨国纳税对象或税源,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不同课税主体缴税的行为。 所谓国际双重征税,又称国际重复征税,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不同课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跨国纳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有法律性双重征税和经济性双重征税这两种类型。 【例15-3】乙跨国公司是C国的居民公司,同时在C、D两国开展业务,C国行使居民管辖权,D国行使地域管辖权。假设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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