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特色消防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 河北消防协会.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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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特色消防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 河北消防协会

论中国特色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周勇1 李艳2 摘 要:在分析以新消防法为核心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不足的基础上,结合消防工作实际,提出了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消防法;体系建设;建议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是指由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管理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主要由消防法律、消防法规、消防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几部分组成。 1、现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不足 从消防法制建设看,从1957年11月29日的《消防监督条例》、1984年5月13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再到1998年4月1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直至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新消防法》)。我国的消防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我国经济、科学、文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制定消防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超过150部,工程类消防技术规范超过30部,消防产品技术标准230余部。另外还有大量的消防规范性文件、国家以及地方消防技术标准。可以说,以《新消防法》为主体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消防工作的全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1.1消防法的地位阶次较低。按照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的行使要靠国家机关组织法进行调整,消防法作为部门法地位较低,但又规定了政府、部门等国家机关的行为,而我国还没有一部规定国家机关消防行为的组织法,所以说消防法的实施将大打折扣,以致出现国家机关或其行政部门违反了消防法却无法制约的尴尬局面。虽然通过制定国家级规范性文件(如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加强地方立法,出台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方式进行补充,但受制定部门地位的制约,很难管理本级国家机关。 1.2部委规章的法律地位不足。《立法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这是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确立的法律适用规则(效力等级)的裁决机制。从这个裁决机制可以看出,国务院无权改变或撤销地方性法规,只能通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纠正地方性法规的错误。这种设计也体现出行政机关必须尊重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行使立法权力的法律原则,显示出法律对地方性法规的权威和效力的普遍确认。公安部虽然制定了几部消防方面部委规章,但部委规章的法律地位明显不如地方性法规,这就使部委规章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 1.3 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滞后。我国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虽执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但对一些条款大都是强制性条款,直接涉及消防安全,按照立法法“从旧兼有利”的原则,往往又要求当事人积极按新规范整改,这就给当事人的消防安全权利造成了不稳定性。加之,我国的消防设计技术规范均是“处方式”规范,设计人员只管根据建筑物情况从规范中直接选定设计参数和指标照方抓药,但由于每座建筑的结构、用途及内部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均不一样,以及居住使用者的条件差异,按照规范统一规定的设计参数所作出的设计方案,并不一定是最科学合理的方案,难免出现达不到预期的消防安全水平。 2、现行消防法律体系与发展经济的冲突 2.1立法内容的冲突。我国消防法律体系的建立总体上依托于行政法律部门,内容涉及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多个方面,虽经50年的不断充实、完善,但由于受经济、政治、立法经验等各方面的限制,特别是由于整体法制环境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的规定不同程度的体现出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与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存在不相吻合的条款,甚至各地在执行国家法律时也差别各异,严重限制了地方消防工作的互相交流、共同发展。如目前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在《消防法》中规定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但又未规定资质资格的审批机构,直接造成了本该由国家层面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却由各省级立法中加以规定,使各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准入千差万别。造成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现消防法起草仓促,颁布执行时间较短,加之社会转型、企业改制较快,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消防法律体系还没形成,消防法学科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消防法理学理论还不成熟,消防法立法技术研究还比较薄弱等客观因素;同时也不能排除部门利益冲突,是各方平衡产物后的产物这一因素。 2.2 落实执行的冲突。一是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消防责任难落实。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由于乡镇级消防组织缺失,导致消防监管出现真空。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企业改制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无主管企业、组织涌现,现行管理体制无法进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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