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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自行监测方案
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
自行监测方案
2017年月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2017年度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
1 公司基本情况
1.1 基础信息
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原哈尔滨气化厂,系哈尔滨依兰煤气工程的主体,属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行业, 企业法人代码0,行政区划代码230123,中心经度:129o24′20,中心纬度: 46o10′20 。 1993年6月建成投产,是国家“八·五”期间重点工程。2006年9月15日哈尔滨气化厂划转到中煤集团,同时更名为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是以生产甲醇为主营产品,生产装置连续运行,设计年产工业甲醇39万吨,同时联产液氨、粗酚等多种化工产品。公司位于黑龙江省依兰县达连河镇,紧邻松花江,距离哈尔滨市228公里(同三高速公路),距哈佳铁路80公里。
公司法人:赵长林 联系人:贺长平
联系电话33198
自行监测方式:自检+委托检测
委托检测机构:黑龙江省隆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司位置图
1.2生产工艺及产排污情况
1.2.1生产工艺
公司主要以块煤为原料,采用鲁奇纯氧连续气化技术制取粗煤气,粗煤气经中温变换、低温甲醇洗处理,得到净化煤气。净化煤气送甲醇合成装置制取甲醇。甲醇吹除气经过天然气生产装置合成天然气,输送至哈尔滨市供居民使用。
1.2.2产排污情况
废水
公司所产污水均依托公司综合废水处理工程进行处理,该工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2009年6月24日,通过了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CFB半干法脱硫工艺
1号烟囱标志牌
2号烟囱标志牌
3号烟囱标志牌
4号烟囱标志牌
1#烟囱排放口
2#烟囱排放口
3#烟囱排放口
4#烟囱排放口
.2工艺废气
公司采用丹麦托普索公司WSA酸气制硫酸工艺建设硫化氢废气回收利用装置一套,年处理酸性气体(硫化氢废气)640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4843万元。2009年4月29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7月14日完成施工。2011年10月27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对其进行了环保验收。2012年2月,装置通过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减排核定,核定减排二氧化硫3700余吨。
装置位于公司气化分厂,设尾气排放口一个,在线监测装置已安装完毕,主要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等。
硫化氢废气回收工艺流程图
硫化氢回收装置
2 自行监测内容
2.1 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2.1.1 监测点位
1#烟囱排放口监测点位在热电分厂1#烟囱30米平台处,地理座标为东经129°24′31″, 北纬 46°11′27″。(点2)
2#烟囱排放口监测点位在热电分厂2#烟囱30米平台处,地理座标为东经129°24′31″, 北纬 46°11′27″。(点1)
3#烟囱排放口监测点位在热电分厂3#烟囱30米平台处,地理坐标为129°24′31″, 北纬 46°11′27″。(点4)
4#烟囱排放口监测点位在热电分厂4#烟囱52米平台处,地理坐标为129°24′31″, 北纬 46°11′27″。(点5)
工艺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在净化分厂35工号硫化氢废气回收利用装置尾气排放口16米平台处。(点3)
监测点位示意图
2.1.2 监测指标
锅炉排放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烟气黑度。硫化氢废气回收利用装置尾气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
2.1.3 监测频次
自动监测频次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天连续监测。
硫化氢废气回收利用装置:二氧化硫全天连续监测。
手工监测频次
锅炉排放的污染物汞、林格曼黑度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在自动监测设施故障时,锅炉污染物排放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周开展监测1次、烟尘,每月开展一次。
2.1.4 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1#、2#、3#煤粉炉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指标值为: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尘≤30mg/m3。
4#、5#、6#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指标值为: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尘≤30mg/m3。
7#锅炉为220吨/小时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指标值为: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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