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房地产估价报告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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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房地产估价报告范本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四川蜀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涌泉镇“蜀城8号公馆”4、5、6、8栋在建工程建筑物部分的抵押价值评估 委托方: 估价人员: 估价作业日期: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4日 估价报告编号: 中评(2010)房字第GS10-08号 成都中地华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 电话号码: 移动电话: 目 录 一、致委托方的函··························3 二、估价师声明····························4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5 四、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9 五、附件· ·······························19 致委托方函 四川蜀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蒙贵方的委托,我公司对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涌泉镇“蜀城8号公馆”4、5、6、8栋在建工程建筑物部分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对象为已完工主体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5755.26平方米(不包含建筑物占用范围的剩余土地,建筑面积是经委托方确认的数据)。本次估价时点为二○一○年十月九日,评估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 本公司经过实地查看和市场调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选用假设开发法进行了分析、测算和判断,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二○一○年十月九日可能实现的抵押价格为: 评估建筑面积:15755.26平方米 单位价格:1735(元/平方米) 评估总价:2733.54万元(百位取整,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大 写:人民币贰仟柒佰叁拾叁万伍仟肆佰元整。 详见《评估结果一览表》。 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自本报告出具之日起至2011年10月13日止。估价结果报告随函送达,如有异议,请委托方于十五日内向我公司提出。 特此函告。 法定代表人:竹雅东 成都中地华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估 价 师 声 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独立、客观、公正、合法、谨慎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要受本估价报告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和影响。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的估价对象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对与该估价对象相关的各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偏见,也没有任何个人利害关系。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估价人员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参与本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具备相关金融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房地产市场分析能力。 7、我们在本估价项目中没有得到他人的重要专业帮助。 8、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情况直接影响我们的估价分析和结论,因此委托方应对提供资料和陈述的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其引起的后果负责。 王 川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证号:5120050083 谢 宇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证号:5120070079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估价的假设条件 1、在估价时点,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但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故本次评估结果的成立是建立于估价对象为合法建筑物的基础上,且委托方拥有对估价对象的完整权利状况,拥有对估价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 2、本估价报告评估结论是反映估价对象在本次估价目的下的抵押价值,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不可抗力对评估价格的影响。 3、本报告假设估价对象房屋保持估价时点的设计用途——住宅用房,且为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用途。 4、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温国用(2009)第10926号、温国用(2008)第23654号,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均系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实际用途与登记用途一致。至本次估价时点,评估对象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其各自剩余年限。 5、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工程进度会根据工程施工期正常进行,因此,假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工程进度未发生改变,工程进度情况依据委托方工程部门出具的《在建工程完工进度说明》为准。 二、未经调查确认或无法调查确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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