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原理 自考复习资料 自考小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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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原理 自考复习资料 自考小抄

7944经济法原理 1、什么是经济法? 答: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预期目标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经济关系显著不同,其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3、什么是经济法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可称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经济法法律关系有何特征?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 5、经济法的价值有何特点?经济法价值的特点:(1)经济性;(2)社会性 6、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答:分类:(1)是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主体与被调节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经济法主体可分为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非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经济调节主体还可分为综合经济调节管理主体、职能调节管理主体。(4)按照主体的组织形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法人内部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7、基本经济行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经济活动主体所从事的一切与经济相关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是由经济法所规定的。 8、基本经济行为的种类: 按照行为所追求的对象(标的)区分,包括以下几种:(1)、转移财产支配权的行为。(2)、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工作的行为。(3)、提供劳务的行为(4)、其他经济行为。 9、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公司制。 10、简述经济法体系的构成以及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三个基本法律之间的关系? 答:经济法体系的构成为:(1)强制干预,即国家对市场进行规制;(2)直接参与,即国家直接从事投资经营活动;(3)引导调控,即国家从宏观上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指导,帮助和提供各种适宜条件及必要服务,或进行必要约束控制。因此经济法体系便有三个基本法律:(1)市场规制法;(2)国家投资法;(3)宏观控制法。 三个基本法律构成的关系:都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通过对各自领域的调节关系的调整共同实现经济法的功能和任务。市场规制法是保障国家以强制干预方式排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自由竞争的妨害,排除其它不公平交易的侵害,国家投资法是在国家参与直接投资经营领域,保障国家以财力直接投入运营,以调节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国家宏观控制法,涉及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在某些关键和必要方面,实行引导控制,以调节经济结构和运行的法律。这三个方面的法律是相互配合、综合运用的,当国家分别这三种调节方式时,所处的方位不同:强制干预时,国家居于社会经济之上;直接参与则国家跻身其中;引导调控乃处于其外。 12、什么是经济法责任?如何理解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和社会性? 答:经济法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 经济性是指它系国家经济调节中发生的法律责任。对国家调节主体而言,是因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义务而对国家和对被调节主体承担责任;对被调节管理主体而言,是因其经济法违反国家调节管理规定而对国家和对社会其他经营者、消费者承担责任。 社会性,是指这种法律责任直接同社会利益相关。 13、什么是垄断?垄断是指在市场经济下,一个或多个企业对于特定市场的独占。 14、《反垄断法》通过与施行时间?《反垄断法》于是2007年8月30日的全国人大发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15、《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横向限制有哪些?横向限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生产或销售同一类型产品或提供同一类服务而处于相互直接竞争中的企业,通过共谋而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横向限制包括:(1)因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5)联系抵制交易的;(6)其它。16、现代意义的反垄断法是以什么法的颁布为标志?是1890年美国制定的《谢尔曼法》为标志的。 17、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交易中,采取一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18、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构成要件:(1)主体是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参加者;(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与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3)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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