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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境行政之公众参和视角看我国行政理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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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境行政之公众参和视角看我国行政理念

从环境行政之公众参和视角看我国行政理念   摘 要: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使居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的威胁,环境行政规划以及环境执法问题愈发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对环境信息的公开尚不充分,在环境执法中公民的参与程度严重不足等问题亟待改善,而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将依赖于我国目前行政法理念的转化与重塑,而参与式行政理念的贯彻将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起到积极有益的作用。 关键词:环境问题;公众参与;行政理念;参与式行政 一、我国环境行政之现状的思考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加重,居民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加强,现实中发生的类似“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怒江开发事件”等环境保护案例也不断出现,这就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一些问题: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决策者、参与者分别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哪些影响?谁真正为“环境”负责?我国的行政理念将如何去重塑?笔者认为,在动态的行政过程中,应体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互动,以及信息公开与工作参与的环节,因为行政机关不仅是利益的裁决者,同时还应当是利益的协调者。然而从我国目前的行政制度来看,体现公众参与、利益衡量的过程仅存在于听证程序之中,而这一过程在实践操作中。也多有被歪曲的情形,难以体现公正。 二、环境行政程序之公众参与机制研析 环境问题关系到当代及子孙后代,谁来决断最令人放心呢?公众参与应该是最好的答案。虽然,民主不能决定科学问题,但是当科学发展的局限性阻碍了人们对科学问题本质的认识,只能依赖政治决断的时候,民主参与便具有了正当性。 1.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 环境行政程序中引进公众参与,可以从民主法治理念的贯彻以及提升开发活动的效率两个方面得到理论基础。首先,就民主法治的贯彻而言,环境行政过程并非单单为满足开发者的要求,而是国家基于环境保护的公共目的所做的要求,具有浓厚的“公共意味”利害关系人的参与,可以满足民主国家于行政程序中赋予相关当事人“知”的权利以及“意见受尊重的权利”。其次,就提升开发活动的效率而言,在环境行政过程中广泛地吸纳公众参与可以及早掌握社区居民的关注点,发现问题并及早应对,从而避免在决策之后才发现问题,造成资源的浪费,甚至引发公共危机,损害政府威信。 2.公共参与环境行政的正当性 我国台湾学者叶俊荣教授认为,环境保护行政因素牵涉广泛地利益冲突,以及频频决策于未知之中,在性质上必须借助公众参与来增强其决策的正当性。“行政决定的正当性内涵,在于使民众接受权利行使的结果”。1传统权力分立理论认为,人民投票的形式机制体现其相当程度“同意”的心理状态,因而立法机关与其他机关相比拥有相对较高的正当性。然而随着立法部门议事程序的可操作性事实的揭露,投票机制的合理性受到怀疑,透过行政程序中民众的参与机制的设计以强化正当性,便成为当代重建正当性的主要策略之一。2 3.我国目前公众参与的现状 在整个环境行政过程中,参与的主体有哪些,以何种方式参与以及参与的效力如何等,一直以来都是最棘手的问题,造成环境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困境,这些困境体现在诸如“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怒江开发事件”等诸多环境保护案例之中。 检讨我国环境行政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大多数情况是项目开发者将调查问卷发给利益不受影响的人来“代表”公众参与,利益受影响的公众既不享有决策权,也没有接受到有决策权的人的征询,从而架空了“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 三、行政法理念的理论反思 环境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的一种,故环境行政行为也必然受行政理念的指导,而行政法理念是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凝聚了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和基本精神,它直接决定了行政法理论的其他方面,也是建构行政法制度的指导思想。 1.管理论理念 对行政的传统认识都是把行政当成“管理”乃至“统治”,认为行政是政府的管理活动,是政府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运用行政权的权威对社会进行管理,行政活动就是政府的行政权力的运行活动,因此,政府、公共秩序、公共利益、行政权力等,成为了人们构建行政法的主要概念,而行政权力更是核心概念,行政权力也就成为人们构建行政法的核心。 如果以效率、秩序为价值目标,那么,行政法的目的就是维护行政权的权威,提高管理的效率,行政法成为了管理法,法则成为管理公民的手段和工具,是“控制”,而不是“规范”, 当然控制的是公民权利,而不是行政权。这就是管理论的基本理念。 2.控权论理念 如果以公平、自由为价值目标,就会畏惧行政权的权威,因为行政既然是政府运用行政权威对公民的管制,行政权就可能会侵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因此,为了保护公民权利与自由,就需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控制,行政法就成为控制行政权的工具,这就是控权论的基本理念,在这里法仍然是控制,而不是规范,只不过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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