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对街道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思索
对街道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思索 [摘 要] 近年来为了确保资金安排使用规范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江宁区卫生局成立了财务集中结算中心。本文中主要介绍了街道卫生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思考。
[关键词] 实施 会计集中 核算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4-0031-01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和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排使用规范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江宁区卫生局成立了财务集中结算中心,标志着我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一、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取得的成效
1.财务集中结算中心的成立运行,是会计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影响深远:一是不但解决了专业财务人员短缺的困境,而且各单位财务人员由原来的3人减至1人,节省了人力,充实了医疗业务人员;二是实行财务联签会审制度使各医疗卫生单位资金、使用流程规范透明;三是院务公开更好落实,资金的中转拨付环节减少方便快捷,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特别是对村(社区)卫生室的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完整快捷地交到乡医手中,充分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四是实现了国家惠民政策在财务管理上科学化、精细化,规范了财务行为,强化了监督管理。
2.有利于客观反映集中核算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在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规范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既可促进集中核算单位收费项目的合法性,杜绝乱收费等现象的产生,从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可促进集中核算单位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保证所有收入及时、足额入库,防止隐瞒、截留、挪作他用,甚至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每一项重大开支都必须经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严格审核,从而保证财务支出的合法、合理,从而保证提供真实可靠和正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3.有利于会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提高自身素质。通过会计集中核算,一方面保证单位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地位;另一方面,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可进行业集中学习、研讨,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使其尽心尽职的做好本职工作。
4.整合卫生系统的财务资源,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前每个集中核算单位都必须有自己的财务人员或专职或兼职,无论是从人员成本还是专业知识都相差甚多,因此存在着人、财、物的浪费及执行制度上的差异,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可以节约财务人员及资金,对财务人员也可以统一要求和管理。
二、主要做法
1.核算中心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集中办公,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运行方式,按照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集中核算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业务收入、其他收入及其使用。积极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准确,为各核算单位提供完整真实的会计资料,达到合理配置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控制方法,建立核算监督机制和内部激励机制。
2.区卫生局在银行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总账户,并在总账户下开设各单位收入分户,同时撤销各单位原有银行账户。统一会计人员管理。各单位设结报员一名(原则上要求是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在职在编人员),负责本单位收入上缴、支出结报及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统一收付方式。各单位所有现金收入(扣除新农合直补报销所需现金)必须当日存入卫生局账户,由卫生局统一管理。卫生局根据各单位半个月的零星支出现金需求量发放备用金,用于垫付单位日常支出所需资金。其他大额支出,如工资、药品及医疗设备、车辆维修费、基本建设等支出由卫生局直接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统一收费票据管理。各基层单位统一启用新的收费票据,由卫生局负责票据购买、保管、领用、核销。统一会计核算。区卫生局和各单位使用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实行远程网络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准确、快捷,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工作。统一档案管理。当年各核算单位的会计凭证由区卫生局统一整理、装订、保管,以保证会计资料完整、规范、安全。次年一季度前将上年度的各项会计资料移交给各核算单位,由各核算单位负责管理。
3.集中核算单位除存折账户(备用账户)外不得开设任何银行账户,如确需开设其他银行账户,必须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确认,不得坐收坐支各项资金,不得设置账外账、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集中核算单位法人及有关当事人的责任。集中核算单位的财政补助和专项资金由卫生局考核后,根据资金计划和项目的实施情况,由财政局及时直划到集中核算单位。集中核算单位的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经法规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药品和设备实行集中招投标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