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四川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例分析及常见问题处理大全》
劳务派遣新规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决定,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共修改4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返回 六项限制措施 一、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 注册资本50万元-----→不少于200万 无经营场所要求-----→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无经营业务监管-----→管理制度健全 依照公司法设立-----→行政许可准入 返回 二、明确了劳务派遣岗位的“三性” 1、赋予了“三性”法定的概念: 临时性: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2、从“一般” --→“只能”在三性工作岗位上使用。 返回 三、限定了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不得超过本单位用工总量的10% 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四、规定了“同工同酬”的认定标准 《修》第63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返回 五、增加了用工单位的违法成本 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罚款标准“一千以上五千以下”---→“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违法退回派遣员工,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封闭了“变通处理”的空间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返回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返回 十八、非全日制 问题: 双方签订非全协议,但实际用工不符合非全的要件,如何处理? 关联法规:《劳动合同法》第68条—第72条 翻页 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返回 十九、加付赔偿金 问题: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5条加付赔偿金,或按照481号文提出50%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要求,是否支持? 关联法规:《劳动合同法》第85条 翻页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返回 二十、社会保险 问题: 1、社会保险处理时效? 2、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纳的处理? 翻页 谢 谢! * 第二句话专指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的处理。 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 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第二句话专指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的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