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关于增设非法移植树木罪的探讨 - 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doc

关于增设非法移植树木罪的探讨 - 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doc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关于增设非法移植树木罪的探讨 - 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增设非法移植树木罪的探讨 福建省森林公安局:黄典平 前 言 我国的森林法和刑法都没有对移植树木进行明确的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明目张胆非法移植树木的现象触目惊心,对我们有限的森林资源保护不利,有的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但是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因而笔者想通过法学家呼吁尽快出台完善非法移植树木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增设非法移植树木罪,让非法移植树木的现象能够从法律上得到有效的遏制! 《缅甸联邦森林法》第二十三条第1项规定:“不论是谁若想将森林从国内一个镇区移到另一个镇区都应为此目的向由总局长授权的森林官员申请签发移动通行证。”这就是缅甸国家对移植树木的有关法律规定。笔者试把移植树木定义如下:移植树木是在指为了绿化、美化等目的而人为改变野生树木的生长环境,将树木从原生地采挖或者使用其他方法通过运输或者其他渠道移到另外一个与其原不相同的环境载种的行为,意在使树木在栽种的环境中顺利成长,而不希望树木死亡。对于经过批准的科研移植树木或者本来已经批准砍伐的树木而改变用途移植树木的行为,以及对于人工栽培的树木和幼树的移植不在本文的讨论之中。 一、研究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 (一)对我国森林资源状况的分析 我国是一个少林国家,人均占有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5%和12%,森林覆盖率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多(世界平均为25%),与发达国家更不能相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有相当差距。目前,我国又处在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给资源环境造成巨大压力的时期,森林资源的增长速度和内在质量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仍在继续。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79.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7%。沙漠戈壁及沙化土地面积已达168.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6%,而且每年还在扩展。全国约有2.3亿亩基本农田因生态环境恶化而严重影响产量,有15亿亩草场严重退化,许多城镇、工矿和乡村受到威胁。全国每年因为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元以上,因洪涝灾害减产粮食200多亿公斤。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已经引起了国家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保护森林完善立法的重要性 千百年来,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不断落到世界几大洲的土地上。巴比伦文明的毁灭,丝绸之路的荒芜,北非和中东诸国的沙漠化,黄河的水灾,印度16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严重侵蚀,美国得克萨斯州、前苏联哈萨克斯坦和我国阿拉善盟的黑风暴,无一不与大规模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环境有关。环境危机、人口危机、能源危机,一并成为严重困扰当今世界的三大难题。沙漠化面积扩大、水资源告急、水旱灾害频繁、全球气温上升、臭氧层空洞、生物物种资源减少、水土流失严重等等大自然的报复一并向人类袭来。前车之鉴,我们再也不能够熟视无睹森林资源的流失了。研究移植树木的法律问题,是要引起我们对保护地球之衣的关注,古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同样,毛之不再,皮将何存?今天,有多少千年古树本无恙,一朝为钱尽挖光的现象存在呢?当有些人为眼前的短利而将地球的“毛发”(树木)一根根“薅光”后,在这颗裸露的星球上,人将附着何处?更有甚者,一些外来的树木移植,引起了树木的病虫害现象,刺痛了作为森林警察的笔者之心。还有目前国内只有部分省、市有关于这方面的地方法规,而外国的报道也寥寥无几,所以研究这个问题能够弥补国际、国内的法律不足,以供我们立法时参考,对实践有积极的指导意义。鉴于此,笔者拟对非法移植树木的立法完善做专门的讨论,希望能够引起立法者的关注,尽快在刑法里增设非法移植树木罪,让我们有限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对非法移植树木的法律适用的商榷 (一)加大执法力度,重视移植珍贵树木的法律问题 当前有些执法部门对移植珍贵树木的惩处不力,致使一些珍贵、珍稀的野生植物惨遭厄运。 新华社2003年4月20日报道:3月底,庐山森林公安分局查获的盗运外省的野生樟树、桂花树,数量达149株。 且沿105国道和环庐山一带,一些村民将非法采集来的野生樟树从山间、田野移植到苗圃、菜地和房前屋后,有的被随意堆放在一起,待价而沽。还有报道:永康市一企业主花40万元买来一棵古罗汉松后,将其移植到自家院内供观赏。也许是水土不服的缘故,这棵原本在福建枝繁叶茂的千年古罗汉松,在苦苦挣扎一年多时间以后客死他乡。2004年6月19日上午,这棵古罗汉松在永康被挖掘机连根挖起,成为一棵朽木。2003年3月底,江西省森林公安局查处的“江西云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非法采集、收购野生樟树300余棵,致使百余棵樟树死亡的案件令人震惊。其现场的情况是数百棵在野外采挖来的樟树被简单移植到一起,主枝全被砍去,主干被薄膜和草绳“五花大绑”。经过当地群众的指点,记者在江西丰城等地采访时也同

文档评论(0)

pangzilv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