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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成立大会
PAGE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成立大会
会 议 手 册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目 录
1、关于成立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的请示
2、关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成立科学技术协会的批复
3、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成立大会安排
4、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成立大会来宾名单
5、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6、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成立大会安排
时间:2007年12月14日下午
地点: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图书馆报告厅
会序
宣布大会开始,介绍来宾 王恩实
宣读市科协批件 奚惠鹏
校领导讲话 姚德臣
宣读《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许 超
选举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协第一届委员会主席、
副主席、秘书长 王恩实
吉林省科协领导讲话 戴 昕
长春市科协领导讲话 郭启祥
来宾代表讲话 陈岱民
新当选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协主席讲话
宣布大会结束 王恩实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成立大会来宾名单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戴 昕
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郭启祥
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组宣部部长
奚惠鹏
吉林省建设厅科技处处长
迟世林
吉林省教育厅科技产业处
李富忠
吉林省教育厅科技产业处
鲁 晶
吉林大学科研处处长
王云鹏
东北师范大学科研处处长
冯 江
长春理工大学科研处处长
张 宏
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处处长
孙光芝
长春税务学院科研处处长
胡岳珉
长春工业大学科协秘书长
范 猛
长春大学科研处处长
陈岱民
长春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处长
陈心智
吉林艺术学院科研处处长
刘国伟
吉林体育学院科研处处长
魏英莉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处处长
刘福满
长春工程学院科技处处长
张 利
长春师范学院科研处处长
孙振雷
吉林工商学院科技处处长
钱维勤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简称校科协)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由全校教师、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的全校性、学术性、公益性和非赢利性的群众团体,是校领导联系教师和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全校广大科技工作者之家,是学校教学和科研发展事业的重要助手。校科协是市科学技术协会的基层组织,业务受长春市科协的指导。
第二条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校教师、科技工作者和学生以教学和科研工作为中心,实施学校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学校的学术繁荣和国内外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为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工科大学作出贡献。
第三条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基本方针,崇尚学术自由,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道德风尚,倡导“爱国、敬业、求实、创新”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与民主办会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由个人和团体会员构成。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发展与国内外科学研究机构、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
第六条 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群众性科普等工作,促进技术转化,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当好助手。
第七条 做好校内学术组织的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协助支持他们开展学术、科技活动。
第八条 指导研究生、大学生科协工作。
第九条 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推荐人才,表彰、奖励科技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征集、推荐优秀学术论文。
第十条 完成上级科协和学校委托的有关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做好国家级、省、市级学术团体的协作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凡承认校科协章程,已参加校内外各级协会、学会、研究会的会员为校科协当然会员。挂靠在学校的各级子级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办事机构和校内的学术组织是科协团体会员。女教授协会、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为学校科协的团体会员。
承认校科协章程,其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或具有相当水平,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科技人员经本人申请,校科协批准后,为校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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