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6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美国专利案例介绍
申请人在审查程序中的行为
Symbol Techs., Inc. v. Lemelson Med., Educ. Research Found., LP, 422 F.3d 1378 (懈怠行为)
(提示:在美国,审查程序中的懈怠行为(prosecution laches)主要是指专利申请人利用后续申请或者部分后续申请程序,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从而使其专利申请的授权日期延后至产品的市场成熟,从而获得相对更长时间的实质性保护期限(授权后17年),以实现利益最大化,是先申请制的一大景观,被戏称为“潜水艇”专利,随着美国实行早期公开延期审查制度以后,这一类专利也许将成为历史,但是审查程序中的懈怠使得专利不可强制执行这一理念对我国专利制度还是有其借鉴作用的。人们基于对法律的信赖,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合理的预期,如果当公众开发了一项实用技术,正准备或者已经投入市场时,令人意外地冒出一项专利权横亘在面前,对公众是不公平的。懈怠导致专利作为整体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是部分不可强制执行。
人们通过政府部门的公告或者其他正当途径获一项专利(申请)已经被放弃、驳回、视为撤回后,有理由认为该项技术已进入公共技术领域,在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推入或者准备推入市场时,该专利又复活了,对公众是极其不公平的。)
Lemelson于1954年和1956年申请了有关条形码扫描技术的专利,并于1963年授予了专利权,1972年,Lemelson在扩充了专利说明书后,在1977年至1993年以扩充后的专利说明书作为共用说明书为基础,申请了16项专利,本案涉及了其中的14项。
Symbol公司生产销售条形码扫描仪和识别器,1998年Symbol的用户收到了来自Lemelson的警告信,称使用Symbol产品侵犯了Lemelson的专利权。Symbol公司向联邦地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Lemelson的专利无效,其理由为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说明书不符合撰写要求、公开不充分,权利不具有确定性,还请求法院判决专利不可强制执行,其理由是申请人在审查程序中有懈怠和不正当行为(inequitable conduct)。Lemelson要求法院驳回起诉,因为原告与被告没有冲突,Symbol关于审查程序中的懈怠行为的理由不能说明其应得到救济。地区法院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证明当事人之间有冲突,但驳回了有关审查程序懈怠行为的诉讼理由。Symbol提出临时上诉,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地区法院应当考虑将懈怠的公平原则适用于审查程序中不合理和不可预期的延迟后获得的专利,即使该专利满足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将案件发回地区法院重新审理。地在重新审理过程中,地区法院在2002年11月至2003年1月间进行了满席开庭(bench trial),在2004年1月作出判决:Lemelson的专利因为懈怠不可强制执行。地区法院认为,尽管Symbol未能说明Lemelson故意斤审查程序,但是仅仅“不合理的延迟就足以适用审查程序懈怠原则,并不要求Lemelson从延迟中获得利益。”“Lemelson在本案涉及的14项专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中有18-39年的延迟,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审查程序懈怠原则使得这些专利不可强制执行。”Lemelson不服该判决,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Lemelson争辩道,地区法院的判决仅仅依靠专利授权程序的延迟,而Lemelson提供了每一项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之间所消耗时间的正当理由,如PTO审查员要求限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所花费的时间和以及复审所花费的时间等。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2005年9月9日的判决中认为,审查程序中的懈怠原则是一项衡平法上的抗辩理由,上诉法院审查地区法院是否滥用裁量权。同时还法院引用了Woodbridge v. United States, 263 U.S. 50, 68 L. Ed. 159, 44 S. Ct. 45, 59 Ct. Cl. 952, 1924 Dec. Commr Pat. 534 (1923), 和 Webster Electric Co. v. Splitdorf Electrical Co., 264 U.S. 463, 68 L. Ed. 792, 44 S. Ct. 342, 1924 Dec. Commr Pat. 520 (1924),在这些案件中延迟分别为9年半和8年,在Webster一案中法官作了2年半的假定。因此,在判断后续申请是合法地利用了法律规定还是滥用这了这些规定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应当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地区法院在全面考量了案件的事实后作出的判决没有滥用裁量权。
由于地区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均是针对14项专利中的部分权利要求做法的,联邦巡回上诉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