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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病假,是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接受治疗而无法工作的期间。 另个重要的概念:医疗期,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Q:医疗期过了就不给请病假吗? A:病假是根据员工伤情或负伤情况实际需要的治疗期间,它不由任何人的主观意志决定,,更不可能由法律规定。 医疗期满后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仍需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应于安排。 合同期、医疗期满前后病假的操作 Q:医疗期满、合同期未满? A: 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依据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4级的退休退职,5-10级的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 总结:需要鉴定程序,被鉴定为1-4级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5-10级的,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但问题是,如果劳动者不愿意配合做劳动能力鉴定,公司就很难行使解除权。故通常情况下,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 合同期、医疗期满前后病假的操作 Q:医疗期未满、合同期已满? A: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总结: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 * 其它关于病假、事假、产假等问题 Q:假设某员工一个月分别递交各家不同医院出具的病假单,但病历上没有很明确的诊断,只写了头晕体弱之类的。鉴于此,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员工去指定医院复诊?此外,是否可以要求由公司指定员工陪同去指定医院复诊? A: 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病假单的真实情况产生怀疑后,可以向员工提出到指定医院复诊或由单位员工陪同复诊的要求。但若该员工明确拒绝用人单位这一要求,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员工遵守,亦不能因此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可以派人至开具存疑病假单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如对复核结果仍有疑问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 其它关于病假、事假、产假等问题 Q:公司一女职工为三期人员,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果,现在强制要求其将2012年剩余年假及2013年刚生效的新年假都必须在1月份休完,而不允许其请病假,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A: 公司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单方面安排员工休本年度年休假,故此,公司安排员工于2013年1月休2013年度年休假是可行的。 然而对于2012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则员工有权选择要求应休未休年休假之补偿金;公司如想安排员工跨年使用应休未休年休假而非支付补偿金的,须得到员工同意。 * QA * * * * * * * * 2014 ZHUHAI 劳动法律法规分享 目录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工伤管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 休息休假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A: 3个月≤★<1年 ☆ ≤1个月 B: 1年 ≤★<3年 ☆ ≤2个月 C: 3年 ≤★;无固定期限 ☆ ≤6个月?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分析:即便在试用期结束后被调整工作岗位,公司都不能再与员工约定新的试用期。 双方在约定的试用期结束后如果延长试用期,就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又重新开始了一次试用期,显然也是与法律相悖。实践中,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延长或者缩短试用期,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 2.延长后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上限 3.必须在之前约定的试用期届满前延长 试用期 Q1.什么情形下可认定为工伤?A: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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