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械管理预防机械事故发生.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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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械管理预防机械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解析 3.17 塔式起重机 3.17.1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的规定。 3.17.2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业、安拆、验收与使用。一般项目应包括:附着、基础与轨道、结构设施、电气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解析 3.17.3 塔式起重机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载荷限制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2)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解析 2 行程限位装置 1)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灵敏可靠; 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4)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解析 3 保护装置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小车变幅双向都应设置防断绳保护装置,防短轴保护装置应在轮轴断裂的情况下不会掉落) 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缓冲装置安装在止挡装置或塔机(变幅小车)上,当塔机(变幅小车)与止挡装置撞击时,缓冲装置应使塔机(变幅小车)较平稳地停车而不产生猛烈的冲击。) 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4)当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解析 4 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完整可靠,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1 表面有裂纹; 2 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3 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4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5 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0 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整可靠,滑轮、卷筒的磨损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1 裂纹或轮缘破损; 2 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3 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4铸造滑轮槽底磨损达钢丝绳原直径的30%;焊接滑轮槽底磨损达钢丝绳原直径的15%。 3)钢丝绳的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解析 5 多塔作业 1)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方案内容符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规定) 2)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1 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解析 6 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l2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8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6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顶升、加节、降节等工作均属于安装、拆卸范畴。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塔式起重机产品说明书和作业场地的实际情况编制,并应符合相关法规、规程、标准的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本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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