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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考归纳
6.1993~1996 ,第 次机构改革.这次机构改革考虑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开始减少专业经济管理 部门.同时,出台 地方机构改革的方案,精简幅 在25%左右. 7.1998~2003 ,第七次机构改革.这是朱鎔基总理主导的动作较大,影响全国的一次机构改革.大大压缩专业经济管理 部门,精简人员50%.国务院用半年 时间 完成 改革.地方政府机构的改革拖了 四年 时间,最後也没有完成.经过这次改革, 市政府真正经 一次改革,县,乡政府机构进行了 部分改革,没有彻底完成. 8.2003 ,第八次机构改革.这是温家宝总理领导的一次动作较小的一次机构改革,主要是加强监管,合并重组 五个部门,机构和人员变动较小. 2008大部制改革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08-3-15)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 特点: 1.“三权分立” 2.部门大量合并 3.彻底塑造公共服务型政府 改革4难题 1、 权力整合难 2、 人员分流难 3、 机制磨合难 4、 运行监督难 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一览表 调整后的部委名称 合并或包含的原部委 新增下级机构 隶属关系调整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部制不变)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交通运输部 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 国家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环境保护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部 卫生部 卫生部、药监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1、部、委、行、署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职能机构),负责领导和管理政府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其设立、撤消或合并,都必须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决定及人大常委会决定。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1、部委行署 2、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的综合性日常办公机构。 3、直属机构 直属机构是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某一方面专业性较强的行政事务的机构 ,一般为副部级。 直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4、办事机构 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直接向总理负责的机构。级别一般等同于部、委,为正部级。办事机构的设立、合并或撤销,由国务院决定。 5、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局的设立和撤销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由国务院根据需要来决定。 负责国家某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管的部、委对国家局工作中的重大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等事项实施管理,并由主管部委的部长(主任)对国务院负责。 6、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程序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通常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根据需要而定 7、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第四节 国务院领导体制和会议制度 建国初期直到82年,国务院从总体上看实行的是集体负责的领导制度-委员会制。 一、行政首长负责制(“三权一责”) 总理负责的具体内容:全面领导权、最后决定权、人事提名权、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 二、国务院会议制度 国务院会议由国务院全体会议(两个月或一个季度召开一次)、常务会议(每周一次)和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构成。 三、国务院工作规则 第六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当代中国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第一节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 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区域都设有人民代表大会,共有5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地方立法权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大市,其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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