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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旅游者权利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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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旅游者权利分析

保护旅游者权利 旅游政策法规精品课课题组 (一)消费者的概念及其权益保护中相关的问题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与其他法律、法规关系 1、一名游客在挑选了多款玉镯后,未买,售货员强行其买下其中一款,违反什么原则? 2、一家旅行社与游客签定了旅游合同其中乘做的交通工具为空调大巴,实际确为普通中巴。该旅行社违反了什么原则? (一)旅游者的概念 (一)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张先生在一家的晚报上得知,某旅行社新推出一条旅游线路,该广告称:该条旅游线路在同类的旅游线路中是最便宜,项目最齐全,景色最令人流连忘返的。张先生遂参加了该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但在旅游中张先生并未看到独特的景色,而且所谓的天然海滨浴场是一个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海湾。 问:根据《消法》该旅行社违反了哪些相关的义务?并侵犯了旅游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1、某商场在国庆期间打出“本店国庆大酬宾,所有商品一律5折,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2、某景区的蹦级项目前有一警示牌上有“蹦级危险,后果自负” 解决旅游纠纷 旅游政策法规精品课题组 解决旅游纠纷 旅游投诉与其他诉讼的区别 (1)与民事诉讼: ①处理的机关不同: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旅游投诉是在旅游行政管理机关。 ②依据的法律不同:民事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旅游投诉依据《河北省旅游投诉办法》 (2)与行政复议:都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但投诉在前,行政复议在后,且为旅游投诉的上级机关。 (3)与行政诉讼: ①性质不同:行政诉讼为法律行为;旅游投诉是行政行为。 ②法律依据不同:行政诉讼是依据《行政诉讼法》;旅游投诉依据《河北省旅游投诉办法》。 在广州出差的石家庄的市民张先生,在一家晚报上看到,广州某旅行社新推出一条“滨海三日游”的旅游线路。该广告称:该条线路是同类旅游中价格最便宜的,项目齐全,景色独特等等。张先生遂报名参加了该条线路的旅游,但在旅游过程中,张先生并未看到广告中的独特景色,及超大规模的海滨浴场。张先生等对旅行社的安排非常不满,认为旅行社的宣传内容不实,有欺诈行为,回来后,便向石家庄市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进行了投诉。 问:张先生向石家庄市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进行投诉,能否予以受理,为什么? 2004年7月,A市旅游者赵大妈与其女儿高女士参加了B市旅行社组织的“B市一日游”活动。旅游过程中,高女士要参加某景区推出的蹦极游乐项目。景区工作人员指着旁边的一块写着“蹦极高度危险,参加者慎行,如出现事故责任自负”的牌子告诉她说:“你看情清楚后再决定。”因游程中根本没有安排此项目,导游小杨也劝阻高某不要玩蹦极,但高某执意参加。结果,由于景区设备原因高某被摔成偏瘫。事后,赵大妈找到旅行社和景区索赔,旅行社经理认为,导游小杨已经尽到了警示义务,所以,旅行社不应对此进行赔付。景区则强调高某在参加蹦极之前,景区工作人员已经告之其此项目危险,请慎重参加,故景区也不承担责任。赵大妈对旅行社和景区的回答非常不满,于是向A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该旅行社和景区,但A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不受理该案件。请根据相关旅游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你认为旅行社对高某的摔伤事故是否有责任?说明理由。 (2)景区对高某的摔伤事故是否有责任?依据是什么? (3)A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是否恰当?为什么? *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HE BEI TOURISM VOCATIONAL COLLEGE 旅游政策法规精品课题组 HE BEI TOURISM VOCATIONAL COLLEGE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旅游政策法规精品课题组 保 护 旅 游 者 权 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概述 旅游消费者法律地位的确定 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概述 消费 消费者 消费者的权利 指利用社会产品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 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 在法律的保障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行为或有权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 ①消费者属于生活消费; ②消费的客体是商品或服务; ③消费的方式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 ④主体范围包括公民个人和生活消费的单位; ⑤消费对象由经营者提供。 知情权; 安全保障权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1993年10月31日通过《消法》, 1994年1月1日实施 (1)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 (2) 国家机关与经营者之间的监督管理与被监督管理关系; (3) 国家机关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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