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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学21
证据法学 老师:刘丹 电话邮箱 证据法学的演变 证据学(70年代末—90年代)——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案情 → 证据法学(21世纪普遍使用)——重在研究证据运用的法律规则和证明责任 其他——如:证据理论与实务、诉讼证据学、诉讼证明学 司法考试中证据法的重点内容 一、证据种类(民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刑诉: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行诉: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二、证据的分类(本证—反证、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 三、诉讼中的证据保全; 四、诉前证据保全; 五、证明对象(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自认);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教学内容: 一、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证据法学的体系; 三、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教学重点为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教学要求: 1、了解证据学的体系、证据学与邻近部门法学的关系; 2、领会证据学的研究方法; 3、掌握证据学法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 证据法理论基础 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 2、程序正义 案例: ???? 某厂工人李涛和同事张明关系很好。2002年3月,李涛向张明借了1万5千元钱并给张明写了借条,约定年底还钱。2003年2月,李涛和弟弟李春一起到张明家将钱还给了张明。张明称李涛写的借条被他弄丢了,李涛考虑到两人的特殊关系,没有在意,和李春就回去了。2003年5月,李涛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张明拿着李涛写的借条到法院起诉了李涛,声称李涛没有还钱。李涛很生气,开庭时带着李春作证,而法院却判决其李涛返还张明1万5千元。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教学内容: 一、神示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 三、自由心证制度; 四、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教学要求: 1、了解神示、法定证据制度; 2、领会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掌握我国的证据制度。 一、神示证据制度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产生 神示证据制度,是指根据神的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解决诉讼争议的一种证据制度。 神示证据制度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初出现的一种证据制度类型,广泛存在于亚欧各国的奴隶社会及封建社会早期。 (二)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 一、神誓法 神誓法也称对神宣誓,是当控告人和被告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相互冲突时,审判者要求原告和被告分别对神发誓用以证明自己陈述的真实性的方法。如果哪一方当事人不敢对神发誓,或在宣誓过程中神色慌张,或在宣誓后有某种报应的迹象出现,审判者便可以认定其所陈述之言虚假。 二、神判法:是在诉讼过程中审判者通过给当事人加以某种考验的方式来哀求神灵示意并据以认定案情,作出裁决的方法。神判中最常见的方式主要有: 1、水审 2、火审 3、决斗。当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发生矛盾,原告方愿以生命证明自己的真实,被告方又提不出无罪的证据时,法官便会令双方当事人进行决斗。在决斗前,主持者一般都要对神祈祷而且要当事人向神宣誓,以便神灵帮助正义的一方在决斗中战胜对手。决斗的胜者自然就是诉讼的胜者,如被告人不敢决斗,就以败诉论处。 (二)神示制度评析 神示证据制度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很低的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利用神的力量解决难以裁决的纠纷,为维护社会秩序提供了便利,比起原始社会初期以各种复仇方式处理纠纷是一个历史进步。 神示证据制度作为一种调查案件事实的方法,宣称要凭借神力查明案件的是非真伪从而进行各公正的裁决,但是这种证明方式显然是非理性的,以神示的方法如果发现了案件的客观真实,也不可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定证据制度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做出判断而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 (二)法定证据制度评析 法定证据制取代神示证据制度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能力发展的结果,符合当时历史的发展潮流,具有进步意义。 其一、法定证据制度下,明确规定了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运用的规则,有利于消除各地在诉讼中运用证据的混乱状态,适应了封建中央集权的政治需要。 其二、法定证据制度下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运用证据遵守法律统一规定的各项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官个人的独断专横。 但是,法定证据制度是建立在形而上学的理论基础之上,法定证据制度将审理某些案件中运用证据的局部经验,当做一切案件收集、判断证据的普遍规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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