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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2015届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2015届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
一、就业材料准备与使用
1.全体在籍毕业生根据学校规定时间,到招生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完善个人就业信息,毕业生个人信息完善后可进入毕业生网签协议系统申请签约管理,毕业生凭校发初始密码登录申请,毕业生于接到初始密码三天内自行上网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如忘记密码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招生服务大厅(图书馆117)重新申请。
2.从2015届开始,实行网上签约,不再为毕业生准备纸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自行登录毕业生网签协议系统提交相关信息。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作为学校向招聘单位推荐学生的依据,由毕业生上网下载打印后到所在系加盖系章后使用。
4.《毕业生就业面试卡》是毕业生参加校内面试的唯一有效证件,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签约完成后由招生就业处收回。
5.《求职简历》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工作经历、取得成绩等情况的文书,求职前应认真准备。一般还应附上求职信、成绩单、学校推荐表和各类证书复印件等。
6.学校的招聘会信息和企业招聘简章在招生就业网()上发布,毕业班学生应随时上网浏览,同时还通过QQ辅导员就业群(群号?341326700)和毕业班级负责人(群号316162675)予以通知,由辅导员或班级负责人负责通知毕业生。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面试卡、个人简历、加盖了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参加校内招聘活动。
二、毕业生签约程序
1.签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书,一经签订就应承担约定的义务。就业协议书一般只约定毕业生愿意到该单位就业和就业单位同意接收的内容,特殊约定在“备注(其他约定)”栏注明,学生到该单位报到后协议自行终止,它不代表劳动合同。
2.学生与单位经过双向选择,并达成录用意向的,应及时到招生就业网网签协议管理系统进行签注,经本人审核无误后提交,经就业工作人员后台审核通过后协议生效(之后不能修改,否则按违约手续办理),由毕业生自行打印,然后到图书馆一楼119就业服务大厅签字盖章。经学校盖章后的协议书由毕业生自行邮寄至用人单位(在学校招聘会签约的,统一交招生就业处邮寄),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邮寄至毕业生本人或学校,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省厅和学校留存的一并交由学校保存。
三、毕业生派遣
1.学校审核协议手续,依据协议书制定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上报省人社厅。
2.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经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成为正式就业派遣方案,学校按此方案办理后续就业手续,代发由人社厅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3.毕业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到单位报到。
4.毕业生签约派遣请查阅《2015届毕业生派遣实施细则》,附后。
四、毕业生档案、户籍转递办法
学生毕业后,其个人档案及户口应随报到证一同签往就业单位或生源地,具体情况如下:
1.已签订就业单位且单位接收档案和户籍者,档案、户籍迁往就业单位。
2.已签订就业单位,单位不接收档案和户籍者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毕业时报到证一律派往生源所在地。被派往生源所在地者,档案随同转往生源所在地市人社局或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户籍迁往生源所在地派出所(根据中组部要求,档案一律不得自带)。
五、签约后的毕业生实习管理
毕业生签约后,在毕业前就业单位要求毕业生到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的,就业单位与学生所在系协商签订相关的实习合同,实习合同中应明确实习时间,一般实习期从第六学期开学至六月中旬。
外出实习的毕业生应服从实习单位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在此期间,如确需回校办理毕业答辩、党员转正以及考试等事项的,应征得实习单位同意后,方可返校。实习期间不服从管理,擅自离岗、脱岗被用工单位解聘者,按违约处理,毕业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不能完成实习任务和要求者,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按学校有关学籍规定处理。
六、毕业生违约管理办法
学生在毕业前确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者,由各系审批,学生违约严格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毕业学生收取“违约金”,签约单位收取违约金的,由学生直接向签约单位交纳并出具相关证明,学校不得替单位代收“违约金”。
要求违约的学生,应先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系主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向就业单位申请。违约学生承担了就业单位的违约责任后,由原就业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
学生违约后,持原就业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已提交了网签手续但未打印盖章的不需要提交协议书)、新用人单位出具的意向接收证明以及违约申请表(先由所在系审批)到招生就业处办理违约手续。毕业生违约后,学校不再负责校内招聘单位的推荐。
七、毕业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办法
1.到中央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河北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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