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替代役管理业务专题报告-内政部役政署
優先分發及特殊困難請調原則(1) 一、役男家庭狀況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優先分發或調返戶籍地或附近地區(車程100分鐘內)之服勤單位(處所)服役: 役男家屬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役男配偶懷孕。 役男家況經役政機關核列為生活扶助戶。 役男與同戶籍之兄弟姊妹2人以上同時服役,各人之剩餘役期在2個月以上,且均未於戶籍地服役。 優先分發及特殊困難請調原則(2) 二、役男因心理困擾,無法於服勤地區獲得適當治療或諮商服務,經內政部役政署委託之諮商機構(單位)評估,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得請調往治療、諮商服務便利地區之服勤單位(處所)服役。 三、役男符合相關條件者,得備妥證明文件向專業訓練或服勤單位提出申請,並由需用機關核定。 請假(放假)、獎懲與申訴 放 假 替代役役男之放假方式,得依服勤單位之勤務性質,採例假日、輪休或積假方式為之。 役男放假1日以24小時計,收放假起迄時間由服勤單位律定之。 役男放假日數比照公務人員全年放假總日數。 役男放假(積假)日數,一次最長以不超過10日(含放假、補放假及榮譽假等)為原則。至於離外島及海外服勤役男之放假日數依該管需用機關之規定辦理。 請假(一) 病假申請: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經檢具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者,酌予核給病假。服勤單位於必要時得將其送至指定之醫院複診,再核予指定處所內適當之休養方式及天數。一次不得超過三十日。 事假申請:因特殊事件,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得視需要核給事假,並應擇日施以補勤,其按時數請假時,應以累計八小時折算一天。 陪產假申請:役男配偶分娩,核給陪產假五日,得分次申請,應於配偶分娩之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內請畢。 請假(二) 婚假申請:役男結婚,得核給婚假十四日。婚假可分次申請。得於結婚前三天核給,但應於一個月內請畢。 喪假申請:父母、養父母或配偶;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子女;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或兄弟姊妹死亡者,可申請喪假,喪假可分次申請,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公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經提出有關證件者,得核給公假: 一、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或舉辦之各種考試。 二、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政治上投票。 三、應國內外機關團體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 四、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 五、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訓練或活動。 事假之管控措施 1、役男須有「特殊事故」,且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始核給事假。為作必要之管控,原則上應於役男請事假後二星期內,由服勤單位(處所)排定日期要求役男補勤完竣,惟如因不可歸責役男之原因或特殊事由,致未能於期限內補勤完畢者,經服勤單位(處所)核准同意得延後辦理補勤完竣。2、各服勤單位應經常或於函送屆退役男名冊時,查明役男是否完成事假補勤,若役男於屆退前抗拒補勤,得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3條規定「違抗監督長官勤務命令」移送法辦。 病假之管控措施 1、替代役役男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而請病假,服勤單位須審酌役男檢具之合法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及病況,經審酌確實須住院或門診治療者,再核予適當病假天數(時數),避免浮濫。(半天僅須附就醫證明文件)2、役男因生病需就醫治療者,以至服勤單位附近地區合法醫療院所就醫治療為原則,病情特殊者,再依實際情況至相關適合醫院就醫治療。3、役男因病需休養者,除生活無法自理或病情嚴重者外,以指定役男在服勤單位(處所)或住宿地點休養為原則。4、替代役役男於服勤單位(處所)請病假累計超過三十日者,服勤單位(處所)應即將役男歷次病假單等資料影本,報送需用機關,需用機關得利用定期或不定期督訪所屬服勤單位(處所)時,實地瞭解役男請病假之實際情況,以期作必要之管控。 請假重要函釋 一、服勤單位(處所)所在縣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及上課時,役男應於宿舍或指定處所休息或備勤待命,因勤務需要必須照常出勤,或經指定出勤者,得於事後相對減免服勤時數。天然災害發生期間,為考量役男安全,服勤單位(處所)得調整其放假或輪休日。 請假重要函釋 二、役男假期屆滿當日,因逢天然災害,訓練或服勤單位(處所)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宣佈停止辦公及上課,役男確因交通中斷或依當時天然災害情況,返回路途有安全上之顧慮者,基於係屬天災不可抗力非可歸責役男之原因及維護役男人身安全考量,除免以逾假論處外,得由訓練或服勤單位(處所)核予事假登記,並得免予補勤。 三、替代役役男尚無公傷假之規定,役男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治療,得依「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三條規定核給病假登記。 請假重要函釋 役男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經提出有關證件者,得核給公假。所稱「法定義務」係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依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規定,經司法機關傳喚出庭作證者。 (二)於民事或刑事訴訟中列為原告或被告,經司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