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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gg

票据法律制度 二、教学内容与学习方法 主要内容 1、票据概念、分类、特征; 2、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 3、票据行为与票据权利。 4、三大票据的法律规则。 重点问题 1、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 2、票据行为与票据权利; 3、汇票的法律规则。 难点问题 票据权利和行为规则。 学习方法 联系实际生活。 票据的分类 《票据法》上是票据不包括(   ) A.汇票  B.本票    C.发票  D .支票 甲、乙签定买卖合同后,甲向乙背书转让3万元的汇票作为价款。后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如果在乙履行合同前,甲、乙协议解除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 ) A、 请求乙返还汇票 B、 请求乙返还3万元价款 C、 请求丙返还汇票 D、 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汇票上的款项 B 本题考核票据的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甲、乙解除合同,不影响持票人丙的票据权利。票据基础关系的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此题,甲给付丙票据款后,还可以请求乙返还3万元的价款。 (一)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主票据行为,基本票据行为 (二)背书。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它是一种从票据行为。 (三)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一种汇票的从票据行为。 (四)保证。票据的保证,是指非票据债务人对于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债务予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票据行为。 关于签章 关于票据 记载事项 【2010】甲公司是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C.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权利;在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合法取得票据权利。 (1)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 (2)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3)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 (4)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5)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 【2009】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07年6月5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  A.2007年6月15日 B.2007年12月5日  C.2008年6月5日 D.2009年6月5日   【答案】:D 【解析】持票人对票据(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商业汇票)到期日起2年。 【2009】甲所持有的一张支票遗失后,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告期间内,乙持一张支票到法院申报权利,甲确认该支票就是其所遗失的支票,但是乙主张自己已经善意取得该支票上的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B.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主张成立的,应当判决乙胜诉 D.法院应当直接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1、对物抗辩   对物抗辩,也称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对世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发生的抗辩。 (1)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进行票据行为;票据上有禁止记载的事项;背书不连续;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等。 (2)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如票据未到期、付款地不符等。 (3)票据载明的权利已消灭或已失效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债权因付款、抵销、提存、免除、除权判决、时效届满而消灭等。 (4)票据权利的保全手续欠缺而为的抗辩。如应作成拒绝证书而未作等。 (5)票据上有伪造、变造情形而为的抗辩。 2、对人抗辩 也称相对抗辩或主观抗辩,是票据债务人基于与特定持票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的抗辩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举例: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10元的买卖合同,B向A发货,A向B签发了一张支票,如果B发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但是其却向A提示付款。在这种情况下,A有权对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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