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说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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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说课》

法理学导学 承德电大 谷守军 说课提纲 二、重点难点 三、教学资源 四、教学实施 五、教学改革 六、教学效果 一、课程设置 (一) 课程目标 法理学分为五单元。二十一章。 第一单元 绪论(第1章) 第二单元 法的一般原理(第一编,第2-5章) 第三单元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第二编,第6-12章) 第四单元 法的创制(第三编,第13-16章), 第五单元 法的实现(第四编,第17-21章) 通过学习法理学,了解和掌握有关的基本概念和知识,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为学习法律专业其他课程奠定基础,运用所学到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析、理解实际问题。 基本内容 课程目标 一、课程设置 法学基础理论 本课程 宪法、刑法、民法、 行政法、婚姻家庭法、 经济法、诉讼法、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后续课程 (二)课程设置 二、重点难点   法理学是开放教育法学专科的基础必修课。在法学体系中,它是一门基础性理论学科,是一门导言性、绪言性学科。   法理学是理论性、学理性、抽象性较强的一门学课,而且其涉及知识面比较宽,它涉及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门学科。   法理学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的地位,法理学系统地阐述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职能、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实施、实现、监督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治与法制最主要区别 法律意识概念、法律意识的分类 法律意识的作用 法的特征、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法律部门 法律关系、权力的概念,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法律责任、法律监督 正确判断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的能力 正确判断法的效力范围的能力 正确判断法的效力位阶的能力 1    知  识 目 标   2 技 能 目 标 3   素 质 目 标 三、教学资源   文字教材:《法理学》,孙国华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辅助文字教材:《法理学学习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音像教材:录象课,共9讲。其中2讲为期末复习,其余7讲为重点、难点解析。   教学平台:中央、省、市电大三级平台   参考网站: 中国网络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法治在线。 四、教学实施 教 学 方 法 课 堂 讲 授 法 课堂讨论法 案 例 教 学 法 多 媒 体 教 学 (一)   (1)课堂讲授   法理学的教学对象是法学专科一年级的学生,面对毫无法律知识背景的新生,讲授法可以快捷地、系统地、全面地传授知识,只要教师做好充分的准备,就相对具有高效的特点。关键点是教师集中投入地传授知识,如何和学生积极主动地接受知识做到完美的结合。教学内容的很好选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如何调动学生课堂学习的热情。在课堂讲授的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启发引导,给学生参与的机会,让他们更多的参与到教学中来,改变单纯灌输的弊端。   (2)课堂讨论法   讨论法是法理教学中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讨论法的运用必须让学生课下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有备而来,才能收到良好效果。比如,在讲授法与政策关系时,提前布置学生课下阅读中国法制史的相关内容,了解从革命战争时期、新中国建立前后、上个世纪50年代后期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直到现在,各个时期法与政策的相互关系,然后课堂上针对曾经流行的“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的说法展开讨论,最后从理论和实践中得出法与政策的相互关系。 案例讨论:四人共同盗窃不同受罚案   1994年5月8日,周某和同乡孙某、冉某密谋行窃。次日中午11时左右,此三人和另一老乡在一立交桥底碰面,周某拿着平时用的铁凿,四人骑两辆自行车窜至事主郭某家。根据分工,冉某望风,其他人合力撬门,十几分钟后,铁门和木门相继被撬开,并在主人房间找到了保险柜。他们撬开保险柜,发现竟有七八十万元现金和一块“帝舵”牌手表。下楼后,四人丢弃了自行车,乘出租车离去。事后,几人平分赃款,各得款17万。不久,孙某和冉某被公安机关抓获。1995年12月,孙某被判处死刑,冉某被判无期徒刑,而周某则得以逃脱。2005年1月5日,在四川广元县隐姓埋名11年的周某终于被警方抓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据1997年颁布的刑法,以盗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解读:   1997年,我国修订刑法颁布,第264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这就意味着,从侵害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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