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管理培训 与“逆向物流”相关的海关监管措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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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务管理培训 与“逆向物流”相关的海关监管措施

与“逆向物流”相关的 海关监管措施 “逆向物流”定义 “逆向物流”流程 退运 退运 指境内的收货人将不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退回给境外发货人,以及境外的收货人将不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退回给境内发货人的行为,也包括了境内外发货人将已交付的产品召回并不再交付的情况 关于退运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四十三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 关于退运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第五十八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 退运的特殊情况 直接退运 进口货物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将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直接退运境外的,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情况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应当在载运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后、海关放行货物前,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货物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 第六条 当事人向海关申请直接退运,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书》、证明进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书以及海关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经海关批准或者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不需要验凭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免予征收各种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 换货 换货的定义 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的行为,也包括了境内外发货人将已交付的产品召回并予以更换、交付的情况。 此类行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被称为“无代价抵偿货物”。 关于换货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四十四条 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相同货物,进出口时不征收关税。被免费更换的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或者原出口货物不退运进境的,海关应当对原进出口货物重新按照规定征收关税。 维修 修理 因货物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等原因,由境内发货人送交境外修理或者由境外发货人送交境内修理后交付的行为。 《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对于进境修理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境修理货物的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以及进口税款担保或者由海关按照保税货物实施管理,并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 在办理进境修理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及进境原材料、零部件的原进口报关单和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等单证。 进境修理 出境修理 回收 回收 进出口货物经过使用后,已丧失了原使用价值,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由原收货人将其退回原发货人进行回收利用的行为。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的认定和鉴定 赋予海关认定进口货物是否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的权力,对于海关无法认定进口货物是否为固体废物的,海关可请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环保部门进行认定。 2006年3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2006年第11号令联合发布了《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对于鉴定进口货物是否为固体废物的原则、方法进行了明确。 进出境展览品 进出境展览品 外国来华或我国为到国外举办经济、文化、科技等展览或参加博览会而进出口的展览品及展览品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小卖品和其他物品。 适用范围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包括: (1)为了示范展览会展出机器或者器具所使用的货物; (2)设置临时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 (3)宣传展示货物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录音带、说明书、 广告、光盘、显示器材等。 2.上述所列活动中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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