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楼宇亮化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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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楼宇亮化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洪山区道路招牌整治和楼宇亮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编号:ZTHZC-2012-009 二、预算资金:第一标段:¥129.104908万元;第二标段:¥76.89131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内容:楼宇亮化工程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号 名称 项目地点 工期要求 1 道路招牌整治 民族大道、洪兴巷及壕沟零星部位 45天 2 楼宇亮化工程 阜华大厦、兆富国际等 45天 四、投标人资格的要求:投标人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施工和服务,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报名参与第一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广告招牌发布制作经营范围,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且必须具有相同户外广告制作业绩。 3、报名参与第二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名参与第二标段的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携带由省建设厅及市建设委核发的来汉注册登记证; 5、报名参与第二标段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专业为城市道路照明或机电工程; 6、报名参与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的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7、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记录。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可报名参与一个标段项目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从2012年2月21日起到2012年3月12日每天9:30时到17:30时(节假日除外)在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3月13日 9: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财政干部培训学校会议室。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包含外,另带一份)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人)和(代理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条款号 内 容 3.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0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或资格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施工和服务,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报名参与第一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广告招牌发布制作经营范围,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7.1 现场踏勘:自购买招标文件起,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进行。 踏勘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局指定的施工地点。 8.1 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2月21日起到2012年3月12日每天9:30时到17:3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大道478号虹能大厦901室) 10.2 答疑会时间:若需答疑,另行通知。 答疑会地点: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8.1 投标货币:人民币 21.1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第二包人民币柒仟元。 递交时间:2012年3月12日17::00前递交; 以现金或转账支票的形式递交,如以转账支票形式,以金额到账时间为准 22.1 投标有效期:90天 23.3 招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6.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财政干部培训学校会议室 2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3月13日9::30时(北京时间) 26.1 开标时间:2012年3月13日9::30时(北京时间) 26.1 开标地点:武汉市财政干部培训学校会议室 44.1 服务费:中标人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 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本表作为合同专用条款表,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招标人: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周伟 联系电话 5.1 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 5.1 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2 质量保证期:2年。 13.2 付款方式: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按约定条款执行。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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