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国家结构形式.ppt

  1. 1、本文档共4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十二章 国家结构形式

第十二章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二、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三、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 四、我国的行政区划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六、特别行政区制度 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和村委会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国家结构形式体现的是国家的整体与组成 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 系,是国家权力纵向的分配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二)国家结构形式的种类   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 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都 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 位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的基本标志 全国只有一部宪法; 只有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 每个公民只有一个统一的国籍; 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不能脱离中央而独立; 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所拥有的权力都通常由中央以法律形式授予; 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惟一主体。 联邦制的基本标志 联邦和其成员国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 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成员国的国民,又是联邦国的公民; 通过宪法划分联邦与成员国的权利,联邦的权利来自各成员国的授权; 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的组成成员单位一般没有权利。 二、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一)原因 历史原因——长期实行单一制的历史传统 民族原因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二、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二)特性——极具灵活性和包容性的单一制 全国性事务由中央统一领导,其他事务注重调动地方积极性; 实行民族自治,解决民族问题; 存在实行高度自治的、非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别行政区; 设立经济特区。 三、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特点 多层次性,突出体现在我国政权结构多样性,即“四实三虚”上。 多样性,表现在我国地方可分为一般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等类型。 独创性。 何谓“四实三虚” “四实”即省、市、县和乡镇是实的。 “三虚”即处于省和县之间的地区、县和乡之间的区公所、市辖区下面的街道办事处是虚的,分别作为省、县、市辖区的派出机关。 四、我国的行政区划   (一)行政区划的概念   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将其领土按一定的 原则和程序分成若干不同层次的单元,并设置 相应地方国家机关分层管理,以实现国家职能 的宪政制度。  四、我国的行政区划 (二)我国的行政区划概况  见宪法法条三十条、三十一条。 ? 四、我国的行政区划   (三)我国的行政区划特点选讲  1.多级建制并存 直辖市的市区是两级建制 省、县、乡(镇)三级建制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了自治州的地方和实行市管县的地方是四级建制 个别地方实行准五级建制   2.三级市建制 直辖市,与省、自治区平行; 较大的市,一般称为地级市; 不设区的市,与县平行,一般称为县级市。   3.虚实结合制 四、我国的行政区划   (四)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   计划单列市是让一些大城市在国家计划中 实行单列,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而不 是省一级行政级别。   副省级市政府是指百万人口以上,在国民 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行政级别上享受副省级 待遇的特大型城市。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概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中国范围内,以 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并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 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的制度。   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自学)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三)民族自治权的范围 民族立法自治权 财政经济自治权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自治权 人口政策自治权 组织公安部队自治权 语言文字自治权 培养和招收民族干部自治权等 六、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 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 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经济制度,直辖于中 央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 六、特别行政区制度 (二)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1.特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是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等级但享有高度自治权的一种新的地方行政区域。 2.特区可以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3.特区实行 “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六、特别行政区制度 (三)中央管理的有关特别行政区的事务 1.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2.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3.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 4.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5.解释、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六、特别行政区制度 (四)特别行政

文档评论(0)

wyj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