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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闸北区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告.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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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闸北区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2月2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静安区政府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访办,地址是青云路750号,联系电话(传真 专有名词解释 政府信息:《条例》、《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一步转变职能和作风,深入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规定,坚持依法公开,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据统计,本部门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公文26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3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6年度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事程序; 2、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 3、行政规范性文件; 4、相关工作规划; 5、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信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信息公开指南; 7、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查阅,上述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对外发布: 1、“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2、静安区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区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部门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5件,信函申请0件。 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涉及行政执法方面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5件。主要答复情况如下: 1、属于“已主动公开、同意公开和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2、属于“不同意公开”0件,占总数的0%,其中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原因不予公开0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予公开0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予公开0件;“内部管理信息或处于讨论、研究、审查过程中”不予公开0件。 3、其他情况5件,占总数的100%。其中,“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2件,占总数的40%;“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存在”3件,占总数的60%。 (三)申请受理渠道建设情况 本部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正常、畅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区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窗口。 2、“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有“网上提交申请”按钮,可以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传真、本部门设立的信息公开窗口。 (四)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部门尚未实际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制和邮寄等成本费用。 四、复议、诉讼与举报申诉情况 2016年度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撤销的案件0件,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0件。 2016年没有涉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度共接收市民(企业)相关咨询0次。其中,现场接待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一年的努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是也存在如下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加强;二是培训方面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本部门将采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规范。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处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二是继续抓好学习培训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七、指标说明与附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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