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劳动保障政策水平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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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政策水平讲座 下载培训课件,可点击网站“网上下载”栏目,从“培训课件”中下载。  临时企业会员登录名:西青考核  登 录 密 码:111111  (课件下载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2日) 本次考试分数将在该网站公布。  联系电话有兴趣参加我中心举办的各类劳动保障政策讲座,可以登录网站“普法培训”栏目。 一、综合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立法目的及颁布施行时间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工会法概述 工会法适用范围及工会的性质 工会的职责 工会组织 企业民主管理基本形式 法律常识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立法目的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调整劳动关系 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法颁布实施时间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适用用人单位 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劳动法适用劳动者 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注:劳动法适用范围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劳动法概述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主要内容: 促进就业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资福利 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职业培训 社会保险和福利 劳动争议 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工会法概述 工会法法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的性质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法概述 工会的职责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工会法概述 工会组织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工会法概述 工会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工会法概述 工会组织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机构;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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