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分立在司法实践中的界定.docx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论公司分立在司法实践中的界定

法学研究论公司分立在司法实践中的界定陈英骅(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摘 要:我国现行枟 公司法枠 第九章规定了公司分立制度,实践中公司分立必然伴随着公司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在不同民商事主体之间的转移,该种外观表现形式和营业让与以及转投资都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取得的对价、对价的归属主体等方式对上述概念进行界定,从而准确认定物权、债权和债务的归属及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财产的范围。关键词:公司法;公司分立;营业让与;转投资中图分类号:D922.2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2338(2014)02-0131-06DOI:10.3969/j.issn.1674-2338.2014.02.015点案例,将总结经验,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研究制一公司分立概述定枟上市公司分立试行办法枠,严格上市公司分立分 立 在 司法陈实英践骅中砄的论界公定司o Cf HroCENriYponta gviaeh- DuiOis :nonni thehtD公司分立,又称为公司分离、公司拆分,有学者将其概括为“ 一家公司不经过清算程序,分设为两家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1](P.594)。通过公司分立,其直接效果是因分立而新设的公司的新股直接归于被分立公司的股东。 [2] (P.712)目前,我国与公司分立有关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2001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修订的枟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枠、2003 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枟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枠、2005 年枟公司法枠、证监会 2006年修订的枟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枠。另外,在上市公司东北高速2010年进行公司分立并分别同时上市后,证监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 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分立尚处于试点阶段, 应当严格条件、谨慎试点。 证监会结合本次东北高速分立试标准和条件①,在条件成熟时,依法合规、慎重推开试点工作。”[3]然而,该办法时至今日仍未有动静。实践中,公司分立必然伴随着公司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在不同民商事主体之间的转移,其外在表现形式和营业让与以及转投资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实务中,对于如何界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常有分歧与争议。笔者试就该问题略陈管见,以起抛砖引玉之效。二公司分立与营业让与在司法实践中的界定营业让与,又叫营业出让、资产出售,在美国 也称为资产剥离(divestiture),是指直接出售公司 某个部门、子公司生产线或其他资产给另一个企 业,通常以现金进行支付。Je efiidio a nciitnuPlarcitce收稿日期:2013-12 -30作者简介:陈英骅(1983 -) ,男,浙江杭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主要从事民商法基本理论、 公司法、破产法、 保险法研究。①笔者理解,这里的上市公司分立标准和条件应该是类似上市公司分拆后又同时上市的条件,否则一般的分立可以直接援引公司法。公司分立与营业让与都可作为抵御敌意收 购的手段。比如,为了阻止要约收购,一个公司 可能会转让出价人最感兴趣的那部分业务,这被 称为“卖出王冠宝石”(sellingoffthecrownjew- els)[4]。公司分立以分立后公司是否涉及合并为标准可以分为单纯分立与分立合并。单纯分立,又叫单纯分割,是指被分立公司将其部分营业独资成立新设的公司,该公司不存在与它公司合并之情形,也不包括与他人合资设立之情形。 其中,师杭 如果被分立公司消灭的,称为消灭分立;被分立州 公司仍然存续的,则称为存续分立。分立合并,范大 又叫分割合并,是指被分立公司营业分立的同学学报012时,将被分立的一部分营业合并至其他公司的方43社年曹法。 以被分立公司于合并后依然存续或因此消月会矺 科灭,又可分为存续分立合并及消灭分立合并。第学期2 版由于存续分立合并与营业让与的外观表象草极为类似,从受让财产的主体来看,都体现为接公司分立成两个以上的公司法人,而营业让与仅指公司将部分营业或财产转让给其他公司。 因此,公司分立同时包括法人格变动的人格层次与财产变动的物权转移层次;而营业让与只涉及到财产变动的物权转移层次。因此,两者在概念上的地位无法相提并论。 [5]( 五)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公司分立的场合,一般在各国适用的都是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分立、解散部分的相关法律。例如,德国专门针对公司结构的变更制定了枟公司改组法枠,该法原则上区分了三种公司改组类型:规范多个法律主体组合成为一个唯一的法律主体的合并(改组法第2条至第122条),处理一个法律主体部分分离财产并将其转移给其他法律主体的分立(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zhuwenmeijiale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7065136142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