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中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实施细则.docVIP

中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实施细则.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实施细则

中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 药物制度经费补偿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证全区各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后的正常运转,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0〕2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山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二章 补助方式及资金渠道 第五条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任务、核定编制、核定收支、绩效考核、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进行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其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补助。 第六条 基本医疗服务收入通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 第七条 门诊服务项目补偿收入按照规定的服务项目及补偿标准核定,根据就医人员参保险种通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补偿。 第八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按照服务人口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第九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区财政按服务成本核定补偿。专项补助收入以及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经费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第十条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缺口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在年初预算中给予安排。 第三章 核定任务 第十一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和任务,主要向城市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断和治疗,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传染病的治疗;提供急诊抢救和急诊转院服务等。 第十三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四章 核定编制 第十四条 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核编标准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按1:1比例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应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服务人员在5万居民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编标准可适当降低。 第十五条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80%,管理人员编制不得高于编制总数的20%。防保人员编制均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要严格按照编制结构比例配备人员,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第十七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在编制内的岗位空缺,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任。 第十八条 对未聘人员要采取多种渠道妥善安置,坚持以内部消化安置为主的原则,尽量在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安置。对超编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提前退休或退养政策。 第十九条 分流人员的安置费用来源,一是本单位可变现的资产及可回收的债权;二是本部门范围内调剂的资产和货币;三是财政安排的安置分流资金。 第五章 核定收入 第二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由以下部分构成:(1)经常性收入,包括基本医疗服务收入,门诊服务项目补偿收入,药品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2)财政专项补助收入,包括基本建设经费和设备购置经费、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补助经费、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经费。(3)其他收入,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经营收入、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二十一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核定。(1)经常性收入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收入按照当年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收入核定。门诊服务项目补偿收入按照规定的服务项目及补偿标准核定。非基本药物销售收入按照非基本药物的实际销售额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根据服务人口、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核定。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按照综合改革前2009年县级以下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经费补助金额核定。(2)财政专项补助收入核定。基本建设经费和设备购置经费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承担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经费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3)其他收入,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经营收入、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六章 核定支

文档评论(0)

pengyou201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