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docx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XX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分支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分支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分支机构,是指经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等下属机构。分支机构的层级依次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不得再管理其他任何分支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分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依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成立的二级机构。分公司的规范名称为: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本方法所指中心支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在地、州、市成立的三级机构。中心支公司的规范名称为:XX公司 XX中心支公司。本办法所指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均指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在区、县、乡镇(社区、街道)成立的四级机构。支公司的规范名称为:XX公司XX支公司;营业部的规范名称为:XX公司XX营业部。营销服务部的规范名称为:XX公司 XX营销服务部。 第四条 分支机构筹建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政府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分支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不得擅自开设未经批准的下辖机构或业务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同业公司,不得对公司作随意虚假的不实宣传。由于上述原因影响筹建工作或被监管部门处罚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筹建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条 分支机构筹建工作需严格按照本办法及相关机构建设及管理的制度要求开展。第六条 总公司战略企划部是管理各级机构的设立、变更及撤销的职能部门,负责机构发展的整体规划,机构管理政策、原则和办法的制定。负责筹建进度监控、信息交流、问题反馈、工作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内控合规部、信息技术部、财务会计部、运营中心及业务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及相关机构建设及管理的制度执行,主要包含装修装饰、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配置、人员招募、技术支持、技能法规培训等方面的具体支持工作。分公司以下层级机构筹建工作由分公司指导和支持。 第二章分支机构职能第七条 分公司在总公司政策指导和管理授权下开展工作,其职能是: (一)进行业务拓展和渠道管理,并对所辖分支机构的业务拓展和渠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对总公司下达的业务、经营计划等考核负责。(二)做好保费收款及财务管理,并对所辖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三)处理客户投保、投诉、理赔、业务咨询及其他相关客户服务事宜,并对所辖分支机构的客户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四)做好单证管理,并对所辖分支机构的单证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五)做好内控管理,确保分公司全系统依法合规经营。(六)做好公司品牌宣传和形象推广,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七)总公司赋予的其他经营管理职能。第八条 中心支公司在总、分公司的管理授权下,根据公司政策开展工作,其职能是: (一)进行业务拓展和渠道管理并对所辖分支机构的业务拓展和渠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对分公司下达的业务、经营计划等考核负责。(二)做好财务管理,并对所辖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三)处理客户投保、投诉、理赔、业务咨询及其他相关客户服务事宜,并对所辖分支机构的客户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四)做好单证管理,并对所辖分支机构的单证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五)做好内控管理,确保本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六)做好公司品牌宣传和形象推广,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七)总、分公司赋予的其他经营管理职能。 第九条 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一)进行业务拓展和渠道管理,对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下达的业务、经营计划等考核负责。(二)做好基础的客户服务工作。(三)做好内控管理,确保本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四)做好公司品牌宣传和形象推广,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五)总、分、中心支公司赋予的其他经营管理职能。 第三章 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及撤销第一节 分支机构设立第十条 未经总公司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擅自开设分支机构。第十一条 分支机构设立的原则 (一)统筹原则:分支机构的设立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总公司统筹规划,总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监管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公司机构发展规划,各分公司根据当地市场环境制定三、四级机构发展规划并报送总公司,由总公司统筹安排,有重点、有计划的推进。 (二)地域原则:各级分支机构的开设,需选择区域经济较为发达、人均收入较高,市场潜力较大的区域,同时应充分考虑所在地的保费规模、保险深度、密度和同业竞争程度。 (三)规模原则:为保证机构建设的有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qiwqpu5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