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问题项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doc

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问题项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问题项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ⅩⅩ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问题项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增强责任感,提高项目质量,防范和化解项目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不良资产和损失逐笔逐项进行审查、责任界定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 责任追究的原则是: (一)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二)权责对等; (三)坚持第一责任人制度;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五)坚持过错与风险损失因果关系的原则,谁过错谁承担责任。 第四条 责任追究包括业务办理的所有环节:主要有项目调查、项目审核、项目审批、合同签定、事中管理和追偿等。 第五条 公司定期、不定期进行业务稽核,并在有关业务人员岗位变动或离开公司时进行离职稽核。 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范围 第六条 责任追究的范围: (一)经认定已转入次级贷款且满三个月后仍未偿还的业务; (二)经认定为可疑类贷款或损失类贷款的业务; (三)由公司承担损失的业务; (四)未能按时收回本息的委托贷款; (五)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对外投资; (六)其它经公司集体研究认为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项目。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七条 各部门应在每月10日以前,将上月份形成的属于本办法规定责任追究范围的问题项目逐笔报送综合管理部。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上报的问题项目进行责任界定,在充分听取责任人的意见后,提出处罚意见。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将处罚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做出处罚决定。 第十条 受处罚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总经理提请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十一条 对总经理办公会做出的处罚决定和督办意见必须认真执行,积极实施,不得推诿、拖延。 第十二条 对造成重大损失并涉及经济犯罪的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责任界定 第十三条 责任人的划分 责任人系指对形成的问题项目负责有责任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续办人、业务部经理、法律顾问、评审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和董事长。 (一)项目经理A角承担调查失误、评估失准、执行不力和检查监管失职的责任; (二)项目经理B角承担监督不力的责任; (三)项目续办人承担交接不清和检查监管失职的责任; (四)业务部经理承担审核失误的责任; (五)法律顾问承担法律事务把关不严的责任; (六)评审委员会委员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 (七)总经理承担行政干预和越权审批的责任。 第十四条 责任人责任划分 根据问题项目责任人在业务中职责的不同和过失的大小,将其责任划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四种。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A角责任界定 (一)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违反工作程序造成问题项目的,其负完全责任,项目经理B角若不能及时发现并报告公司,则同时负主要责任; (二)提供的调查材料不够全面、真实、准确,造成决策失误导致发生问题项目的,其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B角负次要责任; (三)未按审批意见办理手续形成的问题项目,其负主要责任,业务部经理、法律顾问负次要责任; (四)未按规定落实事中管理各项工作,未能及时发现、反映问题,对在事中发生问题的项目,其负完全责任; (五)对发现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能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其负主要责任。 第十六条 项目续办人责任界定 问题项目续办人,指因原项目经理工作变动由公司重新指定对该笔业务进行管理的人员。原项目经理、续办人之间交接有关手续时,须由业务部经理监督办理。 根据原项目经理、续办人当时交接手续的情况,按以下三种情况界定责任: (一)接管时,该业务为正常,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而在续办人按管后由于管理不到位形成问题的,由续办人负完全责任,原项目经理无责任; (二)按管时虽为正常,但续办人认为该业务由于原项目经理原因已存在潜在风险,且业务部集体认可。接管后由于该原因形成的问题,原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续办人员负次要责任;按管后,因监管催收不力造成情况进一步恶化的,续办人对此负主要责任,原项目经理负次要责任。 (三)按管时,该业务已为问题项目,接管后有收回的机会,但因监管和催收不力,造成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续办人员负主要责任,原项目经理负次要责任。 第十七条 业务部经理责任界定 (一)业务部经理对项目经理提供的材料未经认真核实即予通过或明知材料不合规仍予通过的,业务部经理负主要责任; (二)业务部经理对项目经理施加不当影响,而使项目经理违反原则造成的问题项目,业务部经理负主要责任; (三)业务部经理对所有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的问题项目负次要责任。 第十八条

文档评论(0)

qiwqpu5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