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某商业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操作实施细则
市商业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操作实施细则
(ⅩⅩ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操作行为,防范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市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出租车更新贷款。
第二章 产品概述
第三条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因购买家庭用轿车(7座及7座以下),并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向本行申请的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根据操作流程不同,分为普通车贷和直客车贷两种,其中普通车贷是指借款人凭订车协议向本行申请贷款,经批准同意后,先办理车辆的落户、上牌、抵押、保险等手续,本行再发放贷款的业务;直客车贷是指有购车意向的借款人在订车之前向本行提出贷款申请,经批准同意并放款后,再购车,并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抵押、保险等手续。
第四条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主要适用于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需求的个人。
第五条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期限最长3年,其中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3岁。
第六条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车辆购买车或评估价的30%,进口车首付款比例最低40%。
第七条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
第八条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按季(月)结息、到期一次还本还款法,其中按季(月)结息、到期一次还本还款法仅适用于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第九条 本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借款人所购车辆抵押,也可采用本行认可的其他抵/质押物担保,或保证人担保,或信用方式。
第三章 合作商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
第十条 与本行合作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合作商可以是专业担保机构或汽车经销商等。合作商的受理及调查由分支机构负责。
合作商已在本行审核准入的专业担保机构名录内的,向本行申请合作按揭贷款额度时,无需再次提供资料;其他合作商提出合作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参照《市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一条 客户经理对合作商的调查内容参照《市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二条 客户经理根据调查情况,撰写调查报告,并签署调查意见,交部门经理与行长签字后,与相关资料一同报授信审批部。
第十三条 授信审批部审查人员对提交的合作商资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出具书面批复。
第十四条 经审批同意的合作项目,由分支机构与合作商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责、利。
《合作协议书》中应当约定,如借款人出现借款合同项下违约事件,合作商或其他担保人同意由本行有权任意选择行使抵押权、要求合作商或其他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行使保证金质权中的一种或几种实现债权,以上受偿方式的顺序由本行决定,合作商或其他担保人放弃相应的抗辩权。
第十五条 分支机构客户经理应在签订合作协议后30日内完成资料归档。具体操作按本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及贷后管理
第十六条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由分支机构客户经理负责受理,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填写《商业银行个人汽车贷款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三、结(离)婚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
四、普通车贷提供订金收据、订单(协议)复印件,直客车贷提供购车承诺(意向)或订金收据、订单(协议)复印件;
五、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近6个月银行对账单,私企业主提供营业执照、个人主要账户近6个月银行对账单或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完税证明;
六、在本市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在本市无房产、但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提供3年以上(含3年)在本市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 客户经理对借款人主要调查内容参照《市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八条 客户经理根据调查情况,填写《个人汽车贷款调查表》,签署调查意见,并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章)后,报授信审批部审查、审批。
第十九条 授信审批部审查人员对客户经理提交的个人贷款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权限审批或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二十条 经审批同意的普通车贷,由分支机构与借款人、担保人及财产/权利共有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件,并办理抵、质押登记或保证,以及公证、保险等手续;直客车贷则由分支机构与借款人、担保人及财产/权利共有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件,并办理保证以及公证手续。
上述各项法律文书,均要求借款人、担保人、财产/权利共有人当面签订,无法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