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能源中心火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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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能源中心火灾应急预案

动力能源中心火灾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卫动力能源中心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照汉钢公司火灾应急预案、消防管程序、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并结合动力能源中心实际情况编制。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力能源中心管理区域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火灾的防范和处置。 4.机构及职责 4.1.机构: 4.2职责: 4.2.1组长职责: a.火灾事故处置落实工作。 b.调集动力能源中心内部力量,督促落实失火现场各项工作。 c.根据现场总指挥指令,落实停用、拆除建筑等重大事项。 d、根据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 e.根据现场总指挥指令,分配调动运输、医疗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参与扑救工作。 f.根据火情的需要,指令调动中心辖区内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g.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4.2.2副组长职责: a.在组长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下落实组织火灾事故现场的扑救工作。 b.具体落实灭火命令,调动、组织灭火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c.根据失火现场情况,落实现场封闭令。 d.具体落实对影响扑救工作的建筑物停用、拆除令。 e.根据扑救需要,指挥其它灭火力量灭火。 4.2.3成员职责: a.安环科负责失火现场的交通管制、警戒、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失火现场的治安管理,防止违法人员趁机盗、抢、拿、砸财物;组织对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参与事故善后处置。 b.生产科负责解决灭火过程中相关生产协调工作,提供相关设备、技术等资料;协调电力、水源、气(汽)体灭火衔接、处置等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安排。 c.综合办及时提供参与灭火人员信息,做好灭火力量向导。积极协调和安抚伤者,配合公司办公室做好后续事务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协调解决,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d.设备科负责灭火救援物资的保障,提供失火部位设备资料、技术支持。 e.政工科负责牵头组织人员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f.各工段、班组、外协单位第一时间组织火灾扑救力量,服从指挥,参与到火灾扑救工作中。 5响应程序 5.1发生火情后由发生火灾岗位值班人员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相应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对火情进行有效控制并同步汇报上至工段领导及动力能源中心生产调度。 5.2生产调度接火情后立即通知火灾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及义务消防队员在5分钟内集结完毕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由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或指定现场指挥开展具体工作,现场指挥按照各成员职责下达具体灭火指令。现场指挥情适时向消防指挥中心“2288119”或公司领导报告,同时指导灭火救援。 5.3以上涉及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的失火必须同步向消防指挥中心“2288119”报火警,当保卫部到达现场后移交现场指挥权。 5.4现场总指挥(公司领导)到场后火灾扑救指挥权逐级汇报移交。 5.5火灾扑救结束后,由火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安排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火情扑救 6.1属于一般火灾事故由单位第一灭火力量实施扑救和控制,并就近向相邻单位寻求支持,将火情扑灭,同时报告动力能源中心火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火灾应急领导小组向公司消防指挥中心“2288119”报告。 6.2属于一类火灾事故及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的各类火灾各单位参照6.1实施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消防指挥中心进行扑救,同时由动力能源中心火灾事故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动力能源中心其它各单位灭火救援力量根据现场指挥下达指令要求无条件、尽全力提供支持,其余相关单位依照职责要求及现场指挥指令立即开展相应工作。 6.3属于其它火灾事故在落实前项工作基础上,由现场指挥指令调集其它灭火力量到达后,由现场总指挥对火灾情况进行通报并带领指挥组成员、第二灭火力量做好灭火配合工作。 6.4煤气主管网或煤气支管网用户着火,火灾扑救除了严格依照“火灾扑救工作原则”及预案要求实施外,气体工段应充分利用设备、设施立即启动“工艺灭火预案”进行工艺灭火,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火灾损失。 6.5火灾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根据动力能源中心调度指令及时恢复能源供应。 7事故处理 7.1属于二类及以下火灾事故结束后由安环科牵头其它成员及失火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材料由安环科室存档,处理结果上报至保卫部消防科备案。 7.2属于一类火灾及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的事故由火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保卫部,各成员配合保卫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7.3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应按照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起草。 8人员要求 8.1失火发生后,任何人员接到救援命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不得延误。 8.2义务消防队人员在接到命令后,按时到达失火现场,按照安排开展扑救工作。 8.3接到救援命令的人员若赶赴现场确有困难的,应在第一时间委托本单位能够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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