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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风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全省卫生行风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现就开展全省卫生行风巡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省卫生工作中心以及服务医改大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行风巡查,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通过总结经验、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卫生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和切实纠正侵害群众权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在省卫生厅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厅纪检监察室、医政处、规划财务处、中医医政科教处、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人员、行风监督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巡查组。各市参照本方案,也要成立相应巡查组织,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行风巡查工作。
三、巡查范围
省市联动对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行风巡查工作,省卫生厅重点对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巡查,以三年为一个巡查周期,每年选取三分之一左右的市,选择部分医疗机构由省、市共同组织巡查。各市卫生局每年也要选择一定比例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巡查。
四、巡查内容
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部署的行风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掌握行风建设工作总体状况,总结推广行风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督促工作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的进一步整改。
1、卫生行风教育、制度和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倡导廉洁行医以及树立行风和医德医风先进典型情况;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建设情况;医德考评制度执行情况。
2、开展规范服务情况。深入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落实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及大力推进单病种限价收费及临床路径管理情况;重点巡查窗口、病区规范服务以及面向社会的院务公开情况。
3、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情况。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情况;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及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情况;贯彻以省为单位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及使用的监管情况,基本药物制度集中采购使用的监管情况。
4、群众信访查办情况。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情况;查处违反行风规定和医德规范的情况;着力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措施,取得效果以及患者满意度等情况。
5、其他需要纳入巡查工作范围的有关情况。
五、巡查方式
1、听取汇报。分别听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被巡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文件、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记录、信访记录、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核实相关数据。
3、召开座谈会。分别召开由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医务人员和行风监督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单位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医院管理的意见与评价。
4、问卷调查。发放工作情况调查表、工作人员调查表、病人问卷调查表进行调查。
5、明查暗访。重点查访窗口规范服务情况;走访住院和门诊病人,了解医德医风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每次巡查工作可采用上述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巡查结束前,巡查组根据巡查工作情况、典型事例,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反馈并给予指导。反馈采取以巡查市为单位统一反馈的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1、各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行风巡查工作,积极配合行风巡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市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总结本地、本单位行风建设工作,既要总结经验又要查找不足。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整改。对巡查出的一般问题要即刻整改,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订时间进度表,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卫生厅行风办。
3、巡查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客观公正地对被巡查单位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既要找准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又要注意挖掘典型,总结推广。结合巡查情况,对卫生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4、巡查工作将按照省市联动,结合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省卫生厅组织,调动各市各单位力量参与的工作模式,由省卫生厅直接负责对在宁部省属医疗机构巡查,或与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对市属二、三级医疗机构开展行风巡查工作。年度内没有接受省卫生厅巡查任务的各市自行安排对所辖范围内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行风巡查工作。
5、巡查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6、非医疗机构的其它单位卫生行风巡查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参照此方案开展。
附件:
1. 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调查表(医疗机构用);
2.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测评表;
3. 门诊病员问卷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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