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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大学生学习指南2012年版(第一册修改稿)[技巧].doc
学生学习指南
(适用于本科学生)
(一)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332891701 一、实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PAGEREF _Toc332891701 \h 1
HYPERLINK \l _Toc332891702 二、关于我校大学英语公共课程的规定 PAGEREF _Toc332891702 \h 19
HYPERLINK \l _Toc332891703 三、关于我校计算机公共课程的规定 PAGEREF _Toc332891703 \h 21
HYPERLINK \l _Toc332891704 四、关于公共体育课的规定 PAGEREF _Toc332891704 \h 23
HYPERLINK \l _Toc332891705 五、关于开设综合素质类课程的规定 PAGEREF _Toc332891705 \h 25
HYPERLINK \l _Toc332891706 六、关于副修系列课程的规定 PAGEREF _Toc332891706 \h 27
HYPERLINK \l _Toc332891707 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PAGEREF _Toc332891707 \h 29
HYPERLINK \l _Toc332891708 八、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37
HYPERLINK \l _Toc332891710 九、上海师范大学考场规则 PAGEREF _Toc332891710 \h 40
HYPERLINK \l _Toc332891711 十、上海师范大学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条例 PAGEREF _Toc332891711 \h 43
HYPERLINK \l _Toc332891713 十一、教师教育创新班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47
HYPERLINK \l _Toc332891715 十二、关于专升本学生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的补充规定 49
HYPERLINK \l _Toc332891717 十三、关于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籍学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补充规定 PAGEREF _Toc332891717 \h 51
HYPERLINK \l _Toc332891719 十四、关于我校民族班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PAGEREF _Toc332891719 \h 53
HYPERLINK \l _Toc332891721 十五、关于公派出国交流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PAGEREF _Toc332891721 \h 54
HYPERLINK \l _Toc332891723 十六、关于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57
HYPERLINK \l _Toc332891724 十七、上海师范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 58
HYPERLINK \l _Toc332891726 十八、校徽管理规定 PAGEREF _Toc332891726 \h 62
HYPERLINK \l _Toc332891727 十九、关于我校学生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旅游、探亲、定居手续的规定 63
关于执行学籍管理条例的决定
校长办公会议2012年8月28日通过
为了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强教学管理,经研究,同意教务处对《学生学习指南》中的各项规定所作的修订与补充,并授权教务处对相关规定作出解释。
希望全校学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希望学校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使各项规定得以贯彻执行。
上海师范大学
2012年8月28日
一、实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上海师范大学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入学、注册与考勤
(一)新生入学应持本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校,经审核证件符合规定后办理缴费入学手续。
(二)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必须在《报到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向招办请假,获准后生效,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将交由有关部门查究。
(四)校医院在对新生健康复查中,如发现患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严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我校学籍。保留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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