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课件-非正常损失.pptx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税务课件-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 一、非正常损失的概念及其变化 二、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三、产品过期报废 四、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 五、市场价格发生变化 六、 低价转售材料 西安 张辉 非正常损失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西安 张辉 非正常损失(续)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注:与以前相比,删去了自然灾害损失和其他,但并不意味着自然灾害损失不需要计算进项税额转出,应当看是否存在主观因素 西安 张辉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如果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者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并且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的,不需要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应当或应当可以预见的意外事故,属于管理不善,仍然需要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西安 张辉 产品包装报废 因国家政策或者行业标准发生变化,导致商品说明书或者包装物报废的,属于主观上无法控制的情形,不属于管理不善。 因产品包装涉嫌误导宣传,导致商品说明书或者包装物报废的,属于主观上应当或应当可以控制的情形,应当界定为管理不善。 西安 张辉 鲜活商品 对于鲜活、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如果超过保质期报废,一般不属于非正常损失, 注:保质期15天以内,具体的天数和额度需要根据具体商品具体判断 除此之外的商品,如果超过保质期导致商品报废,属于主观上应当或应当可以控制的情形,应当界定为管理不善。 西安 张辉 产品过期 产品过期(不含鲜活等),按照以销定产或以销定购的管理理论,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霉烂变质,应当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产品过季节、断码等,如果仍然具有原商品属性,不需要计算进项税额转出,售价偏低但存在正当理由。 西安 张辉 市场价格变化 2002国税函1103号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西安 张辉 企业所得税 2009财税57号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十、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西安 张辉 思考 外购100+17万元货物,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7万元,但发生被盗,从第三方取得赔偿60万元,应当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1、100×17% = 17 2、(100-60)×17% = 6.8 西安 张辉 清单申报—专项申报 备案—清单申报,报送税务机关的仅仅是汇总结果,相关资料在企业留存备查 备案—专项申报,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进行完整性审查,不对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不出具审查意见 审批:审查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并且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西安 张辉 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进项税额转出 经过董事会等相关机构批准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西安 张辉 货物交付前后(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西安 张辉 运输过程的非正常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注:合同成立时间,区别提货方式 西安 张辉 运输过程的非正常损失(续) 离岸价:工业企业不需要调整销售价格,但商业企业需要 按照赔偿前的损失金额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按照扣除运输单位赔偿后的余额计算资产损失 到岸价:工业企业需要调整销售价格,商业企业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和资产损失 西安 张辉 市场价格变化 2002国税函1103号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西安 张辉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文档评论(0)

wyj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