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务应急处理规定.doc

  1. 1、本文档共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乘务应急处理规定

Q/SDYJ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分公司技术文件 乘务应急处理规定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编制:蔡学谦 部门:乘务部 日期:2011年7月25日 审核:孙波 部门: 日期:2011年11月25日 批准:岳红旗 部门: 日期:2011年12月21日 版本:2011.B 发文字号: Q/SDYJ.0-I-YY.116-2011.B 受控状态:受控文件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21日 实施日期: 2011年12月21日 修订次数:1 文件修改记录 修订 次数 版本 修改人 修改部门 审核人 批准人 修改日期 0 2010.A 崔大为 乘务部 孙 波 岳红旗 2010 年8月20日 1 2011.B 蔡学谦 乘务部 孙 波 岳红旗 2011年10月25日 目 录 1 编制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引用文件 1 4 定义 1 5 总则 1 6 正线乘务应急处理程序 4 7 车场乘务应急处理程序 19 1 编制目的 为明确乘务人员在客运服务、行车组织、调车作业等工作中可能遇见的各种应急事件、事故的处理程序,编制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乘务运营生产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 3 引用文件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 Q/SDYJ.O-I-YY.091-2011.B 《一号线车场运作手册》 Q/SDYJ.1-I-YY.112-2011.B 《二号线车场运作手册》 Q/SDYJ.2-I-YY.112-2011.A 《一号线电客车司机手册》 Q/SDYJ.1-I-YY.113-2011.B 《二号线电客车司机手册》 Q/SDYJ.2-I-YY.113-2011.A 《区间乘客疏散应急预案》 Q/SDYJ.0-I-YY.077-2011.B 《列车火灾应急预案》 Q/SDYJ.0-I-YY.065-2010.A 《列车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Q/SDYJ.0-I-YY.061-2010.A 《应急信息报告规定》 Q/SDYJ.O-I-YY.109-2011.B 《运营事故处理规则》 Q/SDYJ.O-I-YY.015-2011.B 《洪水、台风、雷击应急预案》 Q/SDYJ.O-I-YY.011-2010.A 4 定义 4.1 乘客:统指在事件处理中所涉及的、地铁工作人员以外的现场有关人员。 4.2可疑物品:可能发生危及地铁设备设施安全、人身安全的物品(包括不明物品、无人看管的包裹等)。 4.3 救援列车:用于抢修事故现场或用于将其它不能运行的故障列车牵引(包括推进)回车辆段或正线存车线的专用列车。 4.4 紧急对讲器:为了及时处理突发事故,而设置在车厢里的报警装置。 4.5 清客:使所有乘客离开车厢的作业过程。 4.6 疏散:将车站及区间内的人员进行分散转移的行动。 5 总则 5.1 当发生安全事件、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当值负责人应立即通知行车调度员(以下简称行调)、相关安全负责人,组织员工采取积极措施处理。遵循的原则为:维持乘客秩序,保护乘客和员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减少经济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尽快恢复服务。 5.2 十三号街车辆段及综合基地、二号线浑南停车场(以下简称车场或车辆段)发生事故时,车场调度员(以下简称场调)协同各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正线发生事故时,乘务员协同各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5.3 事件/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5.3.1 报告 5.3.1.1 报告对象 (1)发生在正线时,由乘务员向行调报告; (2)发生在车场时,由乘务员报场调,由场调向行调报告。 5.3.1.2 报告内容 (1)报告人姓名、部门、员工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以百米标为准)、车号、车次; (3)车辆损坏情况及对运营影响程度; (4)人员伤亡情况; (5)其它必须说明的内容。 5.3.2 处置 5.3.2.1 处置原则 (1)正线运营时,乘务员应尽可能运行至前方站,如不能到达前方站应尽可能在平直线路上停车;车场内运行时,应尽量将事故列车停于库内,如不能停于库内,则尽量避免将列车停于道岔、平交道口和转换轨处; (2)疏散时以保证乘客安全为原则; (3

文档评论(0)

zhuwenmeijiale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7065136142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