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施工监理平行检验方案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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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施工监理平行检验方案监理细则

B13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监理平行检验方案)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及特点 编制依据 监理工作基本规定 监理平行检验实施的范围、程序、内容 监理工作质量技术控制要点 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用表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施工监理平行检验方案 1.工程概况及特点 1.1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工程位于浦口区北侧,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四幢学生宿舍、大学生活动中心、实验楼、培训中心、教学楼等小型配套工程。该工程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8000万元。 1.2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施工单位是南通三建,设计单位是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所。 2. 监理平行检验方案编制的依据 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4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设部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301-2002 2.5《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冶导则》 2.6《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宁建工字[2007]32号文件) 2.7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2.8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3. 基本规定 3.1平行检验的实施由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实施,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及宁建工字[2007]32号文件附表资料要求,制定平行检验方案并明确实施的范围、程序,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2项目监理机构应当配备激光测距仪、回弹仪、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数显卡尺、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专用检测工具,其它检测仪工具的配备须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仪器设备应建立台帐,定期检定校核。 3.3总监理工程师在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建筑结构工程质量施工专项方案》,包含模板及钢筋的制作和安装、混凝土的施工和养护、水电管预埋和敷设、钢结构安装和检测、冬期施工、材料进场及实体结构质量检查等内容,专项方案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中大跨度混凝土梁和高支模的支撑体系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 3.4对于专业检测、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试验报告,监理机构应收集查看检测试验报告是否合格。 3.5平行检验活动必须由监理机构组织,应按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进行。以确保平行检验所获得的数据和质量评估结论准确。 3.6平行检验的结论分正常和异常,监理机构检验的数据在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为正常,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为异常。 当异常数据偏差在规范允许误差范围的15%以内时监理机构应在报监时通知质监部门;当异常数据偏差在规范允许误差范围的15%以外时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新的平行检测方案。如三方对新的平行检测方案不统一时,可提交质量监督部门确认。 3.7桩基、地基基础及主体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实体工作量全部完成、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3.7.2监督抽检已完成且符合要求、不合格报告等质量问题已处理。 3.7.3相关测量工作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己完成(如桩基的桩位、桩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构件尺寸和空间尺寸等)。 3.7.4主体应完成灰饼、阳角护角、外墙洞眼、抗裂网片、门窗洞口尺寸校核、暗埋水电管敷设和试穿线、试水等工作,样板套已完成。 3.7.5二十层以下不得分段验收,二十层以上(含二十层)需分段验收的,应事先向质量监督站报验收计划,但分段验收不得超过二次。 3.7.6三幢及以上地下室连体的桩基工程需分段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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