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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学》导学资料-简要知识点汇总
《商业银行经营学》导学资料一
简要知识点汇总
1、主动型负债:借款性负债, 主动负债具有三个截然不同的特征:一是银行可自主协定负债的金额、期限和利率水平,二是银行可自主决定负债的引进与否,三是银行需直接并且基本是逐笔进行营销。
5、利率敏感性管理: 利率敏感性管理法是在资产负债理论的指导下产生的一种综合性管理方法。是银行在对利率变动进行预测的基础上,调整计划期的利率敏感性资产和负债的对比关系,规避利率风险或从利率风险中提高利差收益的方法。
6、票据发行便利:票据发行便利: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周转性票据发行融资的承诺,属银行的承诺业务.
7、代理融通:代理融通又称代收账款或应收账款权益售与,指的是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为收取应收账款,并为委托者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代理业务.
8、货币互换:货币互换是指双方按约定汇率在期初交换不同货币的本金,然后根据预先规定的日期,按即期汇率分期交换利息,到期再按原来的汇率交换回原来货币的本金,其中利息的会换可按即期汇率折算为一种货币而只作差额支付.
9、利率互换:利率互换是指两笔债务以利率方式相互交换,一般在一笔象征性本金数额的基础上互相交换具有不同特点的一系列利息款项支付.
10、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利率协议是一种远期合约,买卖双方商定将来一定时间断的协议利率,并指定一种参照利率,在将来清算日按规定的期限和本金数额,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协议利率和届时参照利率之间利息差额的贴现金额.
11、银行流动性: 银行流动性就是银行能够随时满足客户提存和合理贷款需要的能力。银行流动性体现在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资产流动性是指银行资产在不受损的条件下的变现能力,主要表现在变现的速度和成本。负债流动性是指银行能够轻易的以较低成本随时获得所需资金的能力。银行流动性也可以从存量和流量角度来理解,存量上就是银行现有资产的变现能力,流量上就是获取资金的能力。
12、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P115
意义:有利于加强贷款的风险管理,提高贷款质量;有利于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
13、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15、持续期缺口管理: 持续期缺口管理就是银行通过调整银行资产负债的期限和结构,运用资产负债的持续期缺口策略来规避银行的利率风险,来实现银行净值的最大化的综合管理方法。
16、重新定价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也称为期限错配风险,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利率风险形式,来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到期期限(就固定利率而言)或重新定价期限(就浮动利率而言)所存在的差异。这种重新定价的不对称性使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会随着利率的变动而变化。例如,如果银行以短期存款作为长期固定利率贷款的融资来源,当利率上升时,贷款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但存款的利息支出却会随着利率的上升而增加,从而使银行的未来收益减少和经济价值降低。
17、《巴塞尔协议》: P44银行资本衡量采用的全新方法共四点
下面是背景介绍
Herstatt银行和富兰克林银行倒闭的第二年,即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出台。这个协议极为简单,核心内容就是针对国际性银行监管主体缺位的现实,突出强调了两点:1、任何银行的国外机构都不能逃避监管;2、母国和东道国应共同承担的职责。1983年5月,修改后的《巴塞尔协议》推出。这个协议基本上是前一个协议的具体化和明细化。比如明确了母国和东道国的监管责任和监督权力,分行、子行和合资银行的清偿能力、流动性、外汇活动及其头寸各由哪方负责等,由此体现“监督必须充分”的监管原则。两个巴塞尔协议因此也就没有实质性差异:总体思路都是“股权原则为主,市场原则为辅;母国综合监督为主,东道国个别监督为辅”。但是两者对清偿能力等监管内容都只提出了抽象的监管原则和职责分配,未能提出具体可行的监管标准。各国对国际银行业的监管都是各自为战、自成体系,充分监管的原则也就无从体现。
巴塞尔协议的实质性进步体现在 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主要有四部分内容:1、资本的分类;2、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3、1992年资本与资产的标准比例和过渡期的实施安排;4、各国监管当局自由决定的范围。体现协议核心思想的是前两项。首先是资本的分类,也就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对各类资本按照各自不同的特点进行明确地界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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