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知识要点与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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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要点与案例分析

知识要点与案例分析 (自编教学参考资料) 《经济法》知识要点与案例分析 (教学参考资料) 说 明 为适应教学改革需要,加强课堂的实践性教学,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理论联系实际,我们在总结近来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的教学经验基础上,编纂了这本《经济法知识点与案例分析》,作为开展案例教学的参考资料。本教学参考资料的编排以现行《经济法》常用教材中的基础理论部分和各实体法律为据,排序并不对应某一特定教材,以适应教材变化之需。该教学参考资料的内容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每章节的知识要点归纳、案例介绍、思考问题,主要是面对学生的;第二部分是对案例的处理结果、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主要由教师掌握,可作为对案例的分析和思考问题的参考答案。案例教学中,可由教师有重点地讲清每个法律制度的知识要点,并提出一、二个典型案例让学生议论或讨论,教师加以引导,帮助学生分析案例。 经济法是个涵盖范围很广的独立法律部门,经济法律的种类很多,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经济法律还在不断地出台和更新。由于时间和水平均有限,本参考资料只能编入部分种类法律,内容也难免出现错漏,有待今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编 者 第一章 经济法基本原理 知识要点: ◎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是调整国家在组织和管理市场经济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而不是全部的社会经济关系。从调整关系的方向上分,可分为: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和横向的经济协作关系;从调整关系的范围上分,可分为:经济组织内部的经营管理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包括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 ◎经济法的特征 (1)经济性,经济法的对象发生在经济领域,并具有经济目的性;(2)政策性,经济法制度的形成,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联系;(3)行政主导性,经济法在强制性、授权性和法的实现方面均体现着行政主导的特征;(4)综合性,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广泛性,调整方法具有综合性,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平衡协调的原则;(2)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3)效益中心的原则。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反映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社会组织主要是指社会经济组织。 ◎法人 法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或经费,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法人联营等。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货币和有价证券、物、行为、科学成果及其权利。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当事人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益的资格,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应当承担的某种责任。 ◎经济法律事实 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可分为:经济法律行为和经济法律事件。 ◎经济法律行为 经济法律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产生、变更、消灭经济法律关系而进行的活动,可采取口头、书面、默示和推定等形式。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一)行为主体必须合格;(二)行为主体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三)行为内容必须合法;(四)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程序。 ◎经济法律事件 经济法律事件是指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社会现象。 ◎代理及其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理的特征包括:①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②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进行经济法律行为;③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④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滥用代理权 滥用代理权是指违背代理权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使代理权的行为。被代理人在授权给代理人时,授权范围要明确,代理权限要适当,并明确告知滥用代理权要承担的后果。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根据而发生的代理关系。无权代理并不是完全无效,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无权代理可以视为有效代理,如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案例1】经济法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 [案情介绍] A市东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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