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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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山东XXXX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XXXX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XXXX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5)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由股东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办公室是股东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股东会成员负责,具体执行重大事项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以及向股东会办公室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信息的义务。报告义务人对所报告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指定专门人员担任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及时向股东会办公室提供和报告本制度所要求的重大事项信息。在出现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情形时,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股东会成员报告,并配合股东会办公室完成信息披露各项事宜。   第八条 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在重大事项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严格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 第三章 重大事项信息的范围   第九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1)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2)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   (3)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括在报告事项之内);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A、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B、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C、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D、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E、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4)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以上的下列关联交易事项:   1、本条款第(3)项规定的交易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接受劳务;   5、委托或受托销售;   6、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7、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5)诉讼和仲裁事项:   1、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所述标准的,适用该条规定。 (6)其它重大事件: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业绩预告和盈利预测的修正;   3、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5、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事项;   6、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   (7)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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