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复习精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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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复习精华

第一章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选择题)4、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及股东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总称。公司法的特征:(1)、公司法是确定公司法律地位和资格的组织法;(2)、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经营活动的行为法:公司法只调整与公司组织特点相关的行为,如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债券的发行与转让;(3)、公司法是以强制性规范为主的法律;(4)、公司法是传统的商法,属于私法范畴,也包含了许多公法性规范;(5)、公司法主要采取成文形式;(6)、公司法是国内法,具有国际性。6、公司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为公司法的一般法,是公司法的基础。公司法为民法的特别法。7、公司法的作用:(简答)(1)、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2)、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需要;(3)、是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第二章 公司的民事能力制度1、公司的民事能力:指公司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所应具备的法律上的地位或资格。(名词解释)2、公司本质即法人本质,法人本质的三派学说:(1)、法人否认说:无法人的存在。(2)、法人拟制说:即法律将法人拟制为自然人,并赋予其民事能力。(3)、法人实在说:为独立存在的法律上的实体:①有机体说;②组织体说。我国民法对法人的本质采用法人实在说中的组织体说。3、民事权利能力:指据以成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地位或资格,又称法人格或人格。(名词解释)5、公司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简答/论述)(1)、自然性质的限制:自然人特有,公司法人不享有;(2)、法律上的限制:(简答/选择)①对公司转投资的限制: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②对公司举债的限制:公司发行债券的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③对公司贷放资金的限制: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④对公司提供担保的限制: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3)、公司目的(经营范围)的限制:受公司章程的限制。9、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适用的情形:(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4)、公司法人格形骸化。11、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12、按法人实在说,法人有行为能力;按法人拟制说,法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按组织体说,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13、公司意思(机关意思)的特点:(1)、公司的意思是由公司机关形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意思决定机关; (公司意思形成的机关:股东大会、董事会)(2)、公司意思的形成须按法定程序进行;(3)、公司的意思是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表达的(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14、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地位的两种不同学说:(1)、代表说: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人;(2)、代理说。17、越权有效: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越权外,该代表行为有效。19、民事责任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地位或资格,包括侵权行为能力和债务不履行能力。20、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1)、须有加害他人的侵权行为;(2)、行为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代表权范围内所为的侵权行为,由公司承担;对不具有代理权和代表权的普通雇员的侵权行为,公司承担雇主责任。(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第三章 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1、公司的设立:指在公司成立前以取得公司法人资格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包括出资人订立出资协议、草拟公司章程、履行审批手续等。具有行政行为性质:申请审批、申请股份发行、进行注册登记;也具有民事行为性质,并以民事行为为核心。此外,公司设立行为中既有法律行为,也有事实行为。2、公司设立的四种立法主义:(论述)(1)、自由主义:当事人自由设立公司,法律不干涉;公司的设立无法定条件,也不履行程序;当事人组成公司后,不用登记。理论基础:公司设立行为是发起人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具有交易行为的一般属性,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缺点:增加交易风险,破坏经济秩序稳定。(2)、特许主义:公司的成立需经过国家元首特许授权或国会通过的特许令状方能设立。思想基础:公司的设立依赖国家授权,但不是密不可分。缺点:对于某些与国计民生关系不大的公司,其设立基于当事人的意思。(3)、核准主义:指公司设立出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履行法定程序外,还需经过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核和批准。优点:强调行政机关在公司设立中的作用;缺点:导致公司设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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