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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围费-广东地方税务局.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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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围费-广东地方税务局

一、 减征(返还)范围 一、 减征(返还)范围 介绍完毕,谢谢! *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DONGGUAN MUNICIPAL LOCAL TAXATION BUREAU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我市制造业企业堤围防护费先征后返还的政策介绍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为减轻制造业企业的负担,我市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制造业企业减按50%标准征收一年堤围防护费,具体采用“先全额征收入库,再返还50%给企业”的方式进行减征。 对中小企业堤围防护费市政府没有专门作出其它优惠政策。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二、减征(返还)期限 三、到地税分局申报缴费须知 四、到财政分局办理返还须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对我市堤围防护费的缴费人(包括个体户和个人)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货物生产(自产)收入、提供加工收入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属于减征(返还)50%的范围。 电力、热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收入以及商业批发零售业务收入不在减征(返还)范围,按原政策执行。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二、减征(返还)期限 按计征堤围防护费的所属期确定,为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 在上述所属期内的堤围防护费,须在2010年2月28日之前(含当日)实际缴纳入库的才享受减征(返还)优惠;2010年3月1日起缴交入库(包括查补缴交入库)的,不再享受减征(返还)优惠。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三、到地税分局申报缴费须知 (一)缴费人在申报缴费时,要注意正确区分好各征收品目进行申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对不符合减征(返还)优惠范围的收入申报缴交堤围防护费时,必须使用原征收品目“堤围费费率0.1%”或商业批发零售使用“堤围费费率0.05%”进行申报缴交。 ★对符合减征(返还)优惠范围的收入: (1)所属期在2008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使用征收品目“堤围费费率(东莞)0.05%”进行申报缴交,此项申报所缴交的堤围防护费已直接享受减半优惠,无需办理返还手续; (2)所属期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使用征收品目“堤围费费率(东莞)0.1%”进行申报缴交,并办理返还手续。 到地税分局申报缴费须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二)缴费人使用网上报税系统“综合申报”模块申报缴交堤围防护费时,如系统没有显示所需要的堤围防护费征收品目,应尽快致电主管地税分局的税收管理人员询问。 (三)缴费人对符合先征后返还优惠范围的收入错误选择“堤围费费率0.1%”品目进行申报缴费,该笔缴费不能直接由财政返还50%,缴费人需到缴费地的地税分局申请退费并提交有关退费资料才能由财政返还。 到地税分局申报缴费须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四、到财政分局办理返还须知 (一)符合先征后返还50%的缴费人缴交的堤围防护费每季度返还一次。缴费人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后,各镇(街)财政分局将于每季度后一个月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返还50%的堤围防护费给缴费人。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二)享受返还50%堤围防护费的缴费人,需向所属镇街(按缴费所属地税分局划分)财政分局报送《制造业缴费人接受堤围防护费返还金额的银行账户情况表》(简称《银行账户情况表》),同时提交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下同)。所属镇街财政分局会主动将应返还款划拨至缴费人账户,缴费人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注:《银行账户情况表》可到东莞财政网/下载) 到财政分局办理返还须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日 (三)缴费人报送的接受堤围防护费返还金额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跟缴纳堤围防护费时的缴费人名称一致;缴费人须在2009年3月31日之前将《银行账户情况表》报送给有关财政分局,同时提交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在减征(返还)期内缴费人银行账号如无变更,只需报送一次《银行账户情况表》;如有变更,须重新报送有关资料。个别需向2个或2个以上镇街的地税分局缴纳堤围防护费的缴费人,须分别向每个镇街财政分局报送《银行账户情况表》和提交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到财政分局办理返还须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 2009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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