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回避本章主要内容:一、回避制度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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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回避本章主要内容:一、回避制度概述

第七章??????回 避 本章主要内容: 一、回避制度概述 二、回避的种类、理由和人员范围 三、回避的程序;第一节 回避制度概述 一、回避的概念 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 理,不得参与该案件的诉讼活动。 西方传统诉讼理论有一个著名的原则,即“自然公正”原则,要求任何人不得担任自己为当事人的案件的裁判者,否则由他主持进行的诉讼活动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回避的意义? 有利于案件公正处理 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 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的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尊重 ;第二节 回避的种类、理由和人员范围 一、回避的种类 回避,在理论上可分为有因回避(也称附理由的回避)和无因回避(也称强制回避或不附理由的回避,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官排除某个陪审团候选人而不给出任何理由,法官对该申请不得自由裁量,必须要求该候选人回避,其主要原因是为了防止因提出附理由的回避而没有被排除的候选人对当事人产生偏见)。在我国,回避均为有因回避,它又分为: 自行回避 回避 指令回避 申请回避 ;二、回避的人员范围 侦查人员 (包括公安机关负责人) 检察人员 (包括检察长在内的检察委员会成员) 审判人员 (包括院长在内的审判委员会成员) 书记员 (侦查、起诉、审判阶段) 翻译人员 (侦查、起诉、审判阶段) 鉴定人(侦查、起诉、审判阶段) 司法警察(起诉、审判阶段) ;三、回避的法定理由 是本案的当事人和或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除此之外,下列情形也应回避: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后调至检察院工作的;参加过本案侦查、???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后调至法院工作的;发回重审案件的原合议庭人员;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原合议庭人员;执行过程中的执行人员。 【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最高法院解释、最高检规则;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 一、回避的启动程序 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均可启动 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 申请回避的,应当书面或口头提出,并说明理由 以司法工作人员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为由请求回避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在审判阶段,应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权 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诉讼程序一般应暂时停止,如在法庭审理阶段应暂时休庭或决定延期审理,但对侦查人员的回避情况例外;二、回避的审查和决定; 三、回避决定的效力 回避决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相应人员应即退出 对于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并不立即生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复议一次,相关机关应将复议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在审判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的理由不符合回避法定情形的,由法庭当庭驳回,并告知其不得申请复议 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有关司法人员已经进行的诉讼活动(如取得的证据、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但一般应视为无效 ;课后作业 一、阳光集团公司经理沈某因涉嫌诈骗而逃跑。市公安局接案后,组织全体干警追捕。警员陈某因过去和沈某是同事,有过交往,遂提出回避申请。公安局负责人员经研究认为,案情重大,时间紧迫,遂决定陈某继续参与本案的侦查工作,回避问题以后再研究讨论。 问:市公安局的决定是否违法?为什么? ; 二、李某盗窃一案由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开庭时,审判长告知被告人李某有申请回避权,李某遂当庭要求公诉人回避,理由是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不符合事实,自己在橇门破锁时并没有使用钳子。审判长当庭驳回了李某的回避请求,审判活动继续进行。 问:审判长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三、1996年5月6日,被告人王某将同村女青年赵某骗至家中,企图实施强奸。因赵某极力反抗并大声呼喊,被路经此地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魏某听见,魏某闻声跑进王家,将被告人王某扭送公安机关。在县公安局,魏某书写了抓获王某的经过。后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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