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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样纲文科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样纲文科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项 目管理法规 (2005 年 9 月版) 课程代码:1076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项 目管理法规 课程代码:1076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管理 (独立本科)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之一,它是一门
理论联系实际、应用性较强的课程。本课程应用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全面论述了在项目管
理内容的各个方面,如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 目
合同管理、项目采购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风险管理和项目纠纷处理等活动中适用
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国际惯例。
二、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设置本课程,为了使考生能够牢固掌握项目管理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能够运用所学的
法学理论知识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掌握项目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及相关国际惯例,掌握法学
学科的学习方法及理论联系实际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项目管理法规》是项目管理专业大学独立本科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它与项目管
理专业的许多其他课程有着密切的关系。《项目管理学》、《项目时间管理》、《项目成本管理》
和《项目质量管理》是本课程的基础。
第二部分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概述
一、学习 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法的基本知识中的法、法律规范等基本概念以及我国法律
的表现形式,正确掌握项目管理中一些基本法律制度的内容,并对我国法律体系和项目管
理法律关系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 目标
(一)法的基本知识(次重点)
识记:法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种类
理解:我国法律的形式
(二)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次重点)
识记:项 目管理法律法规的概念
项 目管理法律关系的概念
项 目管理法律事实的概念
理解:项 目管理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项目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制度(重点)
理解:项 目法人制度
代理制度
财产权和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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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项 目管理法规 (2005 年 9 月版) 课程代码:1076
诉讼时效
应用:委托代理
诉讼时效的中断
第二章 项目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一、学习 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我国建筑业的资质管理制度,掌握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主要内容,
并能够理解合伙企业与公司这两种企业组织形式的区别。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 目标
(一)公司法律制度(重点)
识记: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公司财务、会计
公司合并、分立
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公司的法律责任
应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次重点)
识记: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其财产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入伙与退伙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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