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区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doc

地铁工区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2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地铁工区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

xx地铁3号线01标8工区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xx地铁3号线01标8工区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参建各方安全责任,规范现场管理行为,切实保证轨道交通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平稳有序推进,现制作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xx地铁3号线01标8工区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属地管理范围、原则和交接 2 第三章 属地管理责任 8 第四章 属地管理基本规定 12 第五章 罚则 19 第六章 附 则 23 附件: 24 xx地铁3号线01标8工区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明确xx地铁3号线01标8工区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参建各方(包括土建、铺轨、机电安装及装修、强电、弱电等施工、监理单位,下同)现场管理责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现场属地管理是指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属地管理单位,对辖区内施工现场承担统筹、协调、联络等管理责任。 属地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临时防护、材料设备进出、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消防、防盗和人员准入等方面以及各专业之间进场安排、进度协调、公共资源配置、接口界面协调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中国铁建xx3号线01标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属地管理。各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突出“属地”原则,落实参建各方各项管理责任。 第四条 工程施工涉及轨行区的,按《轨行区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属地管理范围、原则和交接 第六条 依据合同约定,在不同施工阶段,属地总负责单位分别为土建施工单位、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单位或轨道铺设单位,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单位进场前,土建施工单位为属地总负责单位,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如接触网、通信等施工单位应服从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2、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单位进场后,经现场交接确认,机电安装及装修单位即为所移交场地的属地总负责单位,对其他各单位(含土建施工单位,下同)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其他各单位应服从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若土建施工现场不能完整交接的,机电安装及装修单位可分区、分段接收,但必须设置明显的隔断或分离措施,同时不免除机电安装及装修总负责单位的监管职责。土建施工单位应合理编排施工计划,不得影响机电安装及装修单位的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3、轨道铺设单位进场后,经现场交接确认,铺轨单位即为所移交场地轨行区的属地总负责单位,承担属地总负责职责,按《轨行区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对其他各单位(含原车站和区间土建施工单位,下同)作业行为进行管理。 第七条 属地管理管辖范围划分原则:界面清晰,责任明确,互为管理。分别为: 1、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辖范围:包括车站站台层(含站台板下风道、轨顶风道、电缆夹层、电/扶梯底坑等)、站厅层、出入口、风井以及施工围挡(含围挡)内的地面所有区域。其中站台层是指站台板边缘线和区间隧道洞门投影线为分界的内侧区域。 2、轨道铺设阶段属地管辖范围:车站站台板边缘线和区间隧道洞门投影线为分界的外侧区域,包括站台板边缘线外侧及洞门正投影线内的区间隧道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附图:车站站台层辖区平面、立面示意图 辖区(站台层)立面示意图 辖区(站台层)平面示意图 站内轨行区的管理由铺轨单位负责,需从车站进入区间作业的单位(包括总负责单位)须同时服从车站属地单位和轨行区属地单位管理,持轨行区“工作票”经车站进入,车站属地总负责单位有权对其在站内轨行区的行为进行管理。 第八条 机电安装及装修单位和轨道铺设单位属地管理总负责期限为场地交接之日起至工程投入试运营或运营分公司接管之日止。 第九条 场地交接组织。机电安装及装修单位进场后,建设分公司土建安装部应组织上一个总负责单位(土建单位)、下一个总负责单位(机电安装及装修单位、铺轨单位)进行场地交接,双方项目负责人、双方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双方项目工程师等相关责任人均应到场确认。 总负责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场地交接,或其他施工单位之间进行场地交接的,应办理场地交接手续,总负责单位和双方监理单位见证交接。 第十条 交接工作应办理书面手续,土建单位、安装(或铺轨)单位、双方监理单位、双方项目工程师均应签字确认。交接确认手续应明确移交范围和内容,并以工程平面图和立面图标识清楚,同时留存相应影像资料。交接工作要做到接口界面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移交手续完备。“交接单”可参照本办法“附件1”格式执行,并准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交接各方各执一份“交接单”,总负责单位统一收集、整理、保存。 第十一条 总负责单位应在工地现场(

文档评论(0)

hhuiws148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024214302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