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2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doc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

都江堰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 调整方案 都江堰市水务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 都江堰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 调整方案 都江堰市水务局 各位代表、专家和领导: 为改善我市城市水环境质量,加大城市污水治理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经市政府确认,今天由物价局主持召开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务局对关心支持排水净水工作的各位代表、专家、领导表示感谢。目前都江堰市征收污水处理费标准较低,存在收不抵支的实际情况,按照“保本微利、逐步调整”的原则,我局向物价部门申请对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现按照要求,就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及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1998年经省计委立项批准,我市开始建设城市污水处理 厂,于2002年完成厂区工程建设投入调试运行。污水处理厂位于都江堰市工业区灌温路,厂区占地120余亩,总投资12958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210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3400万元,贷款利息5%,还款期10年;利用丹麦政府无息贷款3944万元,分10年还清;银行贷款1768万元,利率5.85%,还款期为5年;都江堰市地方自筹资金1746.38万元。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进型DE氧化沟升华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金马河或者江安河,出水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2005年-2008年的处理量分别是550万m3、602万m3、670万m3、954万m3,由于近两年来全市范围大量新增截污干管和污水管网,我市的污水处理量逐年增加。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是4.0万m3/日,并且可以根据需要升级扩大水处理规模。 二、调整污水处理费的理由 (一)保护都江堰市水环境的需要 众所周知,差的水环境能带来介水传染病,也可能导致基因突变、导致人体致癌和婴儿畸形,也能带来内分泌干扰物质的危害,并影响人体机体的正常生理、代谢、生殖、生育等功能。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民对水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都江堰市作为整个成都平原的上风上水城市,又是成都 市重点饮用水保护单位,如果保护不好水资源,除了影响自身的水环境外,还给下游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危害,因此,成都市政府对我市水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当高。同时,污水处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环境、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提升城市整体功能,促进都江堰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保证都江堰市现有城市污水处理的需要 目前我市每天约有2.3万m3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 理费收入远远小于支出运行费用支出:2005污水处理费运行成本707.96,污水处理费收入380万元;2006年成本729.14万元,收入417.13万元;2007年成本813.45万元,收入420万元;2008年的运行费用为863.2万元,由于地震的原因,只收取134.6万元。随着我市截污干管和污水管网的不断完善,污水处理量逐年增加,运行成本也逐年增加。以上的污水处理运行成本不足部分全部由财政负担。2005-2008年我市财政共负担不足部分1762.02万元。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整,将为进一步开展污水处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节能减排的需要 《都江堰市“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方案》要求,到 2010年底,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300 吨以内,削减998.76吨,减幅23.23%,化学需氧量(cod)控制在4000吨以内,削减3892.77 吨,减幅49.32%,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450 吨以内,削减46.7 吨,减幅9.4%,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力争90%。污水处理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以上目标的完成。 (四)通过价格杠杆减少排污的需要 水价机制不合理,水价偏低,是造成水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充分运用价格机制,控制污水的排放,使城市居民充分认识污水治理的复杂性,达到自觉节约水资源、减少排污量的目的,提高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三、我市污水处理费标准执行情况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都江堰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 通知》(成价农[2003]299号)规定,目前我市执行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是:居民生活用水0.35元/m3;机关、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用水(包括医院、学校、幼儿园、部队、公园、绿化、环卫、消防)为0.35元/m3;工业、建筑、商业、服务业、特种行业等用水为0.50元/m3。在所有的用水中,生活用水比例80.64%;机关、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用水5.8%;工业用水比例为4.78%;建筑、商业、服务业、特种行业8.78%(其中特种行业用水不到0.004%)。故目前的污水处理费综合标准约为0.37元/m3。 四、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在二○○○年《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pangzilv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