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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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PDF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7-120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3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7 年 9 月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2017 年 9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 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17 年 12 月 1 日(T 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原股东在 2017 年 12 月 1 日 (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 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本次发行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 (T 日)9:15-11:30,13:00-15:00。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 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7-120 3、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2 月 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 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 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 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 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 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 额的 30%,即最大包销额为 2.1 亿元。 5、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重要提示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众信旅游”、 “公司”或 “发行 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或 “众信转债”)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73 号文核 准。 2 、本次发行人民币 7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7,0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7-120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 “众信转债”,债券代码为 “128022”。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30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众信旅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8359 元可转债 的比例,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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